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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多笔债务要求对方偿还 法院判决各还各债

发布时间:2017-04-03 05:44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杨琳

  夫妻闹离婚,双方均拿出多笔债务要求对方偿还。近日,通州法院审结此案,因无证据证明各自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法院对于双方各自要求所欠债务由对方负担的请求不予支持。通州法院漷县法庭井龙法官表示,为了防止虚假债务,如果将夫妻一方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一方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法院判决各还各债

  罗丽娟(化名)和马云峰(化名)结婚二十余年,双方争执不断。罗丽娟曾起诉要求与马云峰离婚,但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重归于好,罗丽娟随即撤诉。近日,双方再次产生矛盾,还惊动了当地派出所。罗丽娟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马云峰离婚。

  庭审中,马云峰称双方多年的争执让自己心灰意冷,同意离婚,但是自己因家庭生活负债20万元需要罗丽娟偿还。罗丽娟称,对于马云峰所述的债务自己并不认可也不知情,不同意负担。罗丽娟也表示,自己也为家庭生活负债10万元,并拿出法院的4份民间借贷判决书。马云峰称罗丽娟所述的债务虽然有法院判决书,但是对于罗丽娟所负债务自己不知情也不认可。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对此不持异议,故对于罗丽娟起诉与马云峰离婚的请求予以支持。罗丽娟和马云峰所述的债务,虽然双方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债务的真实性,但双方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各自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法院对于双方各自要求所欠债务由对方负担的请求不予支持。

  共同债务需用于共同生活

  通州法院漷县法庭井龙法官表示,在夫妻离婚诉讼中,涉及夫妻债务时,会出现很多虚假债务,比如夫妻一方为了转移财产,与他人伪造债务,并在离婚时主张夫妻共同赔偿债务,以此在经济中得利。所以法院如果认定夫妻一方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该债务必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借,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使一方借款,另一方知情,但借款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也不算做共同债务。”在举证方面,主张的一方需要举证。

  “大额支出举证还是不难的。”井法官表示,如果大额负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用于购买房产等,还是很容易举证的。曾经有一起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提出要将100万元的巨额债务归为共同债务,但其无法举证100万巨额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最终法院驳回其诉求。

  井法官表示,在该案件中,女方虽然拿出了4份民间借贷债务的判决书,证实自己确实拖欠了债务,但无法举证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支出,男方同样亦无法举证,因此法院不认可各自债务为共同债务,判决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拖欠的债务。

  离婚案债务认定与讨债案有别

  “债权人起诉夫妻又是另一种情况。”井法官表示,债权人一旦起诉夫妻,要求返回债务,法院一般会判决夫妻对债务均承担连带责任。只有个别情况除外,比如夫妻一方借钱时,在欠条上明确约定债务仅为夫妻一方承担。井法官介绍,债权人起诉夫妻和夫妻离婚诉讼的判决并不互相违背,在债权人起诉夫妻的案件中,夫妻承担了连带责任,但两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协商债务该如何负担。

  最高法司法解释曾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两种情况除外,第一种就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第二种情况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今年2月,最高法出台新的司法解释,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作出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

  文/本报记者 杨琳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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