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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细化政策 解决10万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发布时间:2017-03-24 15:24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田文生

    中青在线重庆3月2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田文生)“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我几十年的心愿,真是太感谢你们了。”重庆市一位耄耋老人在领取户口本和身份证时,向民警激动地表达着欣喜与感谢之情,一个劲地夸奖、感谢民警连日来的辛勤付出。老人叫黄德惠,今年已经85岁高龄。

    2月10日下午,居住在重庆市大足区的黄德惠在养子陪伴下,赶到重庆市北碚区公安分局柳荫派出所户籍窗口,要求解决无户口问题。柳荫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周永进热情接待了他们。老人自述是柳荫镇大矿村人,因上世纪70年代家庭困难离家出走多年导致户口被注销,其后辗转在贵州遵义、重庆大足等地生活,但在一直未在当地办理户口。

    了解情况后,周永进积极查找户籍档案,但因年代久远,户口档案在由政府代管过渡到公安部门管辖过程中,造成部分户籍资料缺失无法查询。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为尽快为老人解除“心病”,周永进与社区民警利用休息时间,积极协调大矿村村干部联系黄德惠亲属及知情者,经多方核实确认,最终解决了老人的落户问题。民警的积极作为受到村干部、当事人及亲属的高度赞扬。这是当前重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进行户口改革工作的缩影。

    2016年以来,重庆市公安局按照国务院、公安部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工作的统一部署,会同民政、计生等多个职能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细化出台了行之有效的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措施。截至目前,重庆共为10万人解决了无户口问题,受到公安部肯定和群众好评。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人口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以保障民生、促进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意见的通知》,在国务院提出着力解决8类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基础上,将非婚生子女、我市公民在国外生育子女、无条件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人员、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事实捡养人员、民政救助安置身份不明的流浪乞讨人员、户口被注销的刑满释放人员等6类无户口人员一并纳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范围,并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政策措施为户口登记松绑,尽可能方便群众办事。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组织对全市各派出所负责人、户籍窗口民警共2100多人进行业务培训。迅速调整完善人口信息系统,增加申请入户理由字典项,完善标注统计程序,实时掌握各地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情况。组织民警深入社区村组,全面摸清本地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记者注意到,为方便群众办事,《通知》尽量简化了手续,以往靠证明叠加才能申报的落户申请,现凭亲子鉴定证明等简明材料,便可轻松完成户口登记,无须在各个部门单位之间奔波。

    同时,为不知晓亲子鉴定事宜的群众提供鉴定所需材料、程序和时限的咨询服务,并严禁指定亲子鉴定机构,严禁、发放张贴鉴定机构宣传资料。

    据介绍,对需要解决户口登记问题的困难群众,重庆市各区县公安机关争取政府支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建立户口登记救济制度,开辟绿色通道,协调鉴定机构为困难群众办理亲子鉴定提供优惠服务,确保无户口人员的户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为防止出现不作为、滥作为甚至“吃拿卡要”、借机收取好处等违规违纪问题,重庆市公安局组织治安、督察部门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查户籍窗口民警在户口办理中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严查人为增设落户门槛,尤其是将户口与计生罚款等绑定,以及对户口登记人员的申请故意不受理、不明确告知所需材料,不认真落实执法公开规定和便民利民措施等问题。此外,秉承服务民生诉求,从信访投诉、民意监测等渠道,深入发现上述突出问题,督办查处,对重大问题将直接派员专项督察,涉嫌违纪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国内时事部编辑)

【责任编辑:于璧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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