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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不得让不满16周岁儿童单独居住生活

发布时间:2017-03-21 12:05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白皓 李晓蕾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白皓 李晓蕾) 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等一系列涉及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内容写进了《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贵州省政府新闻办3月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这两份规划。

规划写明,要确保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人身安全,力争实现针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重大恶性案件零发生,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非正常死亡事件零容忍。

贵州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忠平介绍说,规划明确,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要有效遏制侵害留守儿童事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注重情感关爱,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等目标被明确。

目前,贵州省已完成87.5万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建档立卡工作,已有2万余名孤儿和困境儿童纳入保障体系。对农村贫困儿童将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实现政策衔接,提高农村贫困儿童医疗救助水平;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按规定给予补贴等措施。

在对困境儿童保障方面,规划写明要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将增加孤儿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数量,为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贵州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黄燕说,贵州省教育厅将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把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列为省对各县区义务教育均衡考核评估指标。针对随迁子女学生开展“同入学、同升学、同权益”行动,实施融入教育,促进随迁子女更好地融入城市教育。(国内时事部编辑)

【责任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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