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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证券公司客户经理卷款360多万元潜逃14年

一审获刑13年

发布时间:2017-03-21 10:45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富心振 王烨捷

    中青在线上海3月21日电(富心振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王烨捷)上海一家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吴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客户资金2亿多元炒股,亏损数千万,卷走账户内360多万元,携妻与不满周岁的孩子逃往外地,隐姓埋名生活14年。去年,警方几经周折,将其抓获归案。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挪用资金罪和犯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1968年出生的吴某,上海人,大专文化,原来是上海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客户经理。1997年12月至2002年3月,中国港湾建设集团、上海叠加物业公司等单位累计向吴某所在的证券公司存入资金人民币2亿多元并委托投资。期间,吴某利用担任证券公司营业部客户经理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擅自使用上述资金买卖股票牟利,并采用撤销指定交易等方式,将买入金额共计人民币5000多万元的股票转出至其他证券公司营业部进行操作,并从其控制的证券公司资金帐号中提取现金共计人民币2000多万元,归其个人使用。

    2002年3月11日至14日,吴某因炒股投资亏损数千万,遂将其挪用资金购买的股票全部抛售,随即携款人民币360多万元潜逃。

    出逃之前,吴某曾认识了内蒙古女子任某,并成为男女朋友,后来是她帮吴某办了一张内蒙古身份证,化名杨永青。

    当时吴某带着妻子孩子开车从上海出发,其妻还以为是出门旅游,而他们的孩子还不足一岁。出了上海到了河南驻马店,任某与一名当地男子程某帮吴某一家人提供了落脚点,吴某这才把出逃的真相告诉了妻子。

    吴某对妻子说,身边的这些钱,足够他们避避风头,生活用度。然而,吴某一家在驻马店的日子并不好过,新结识的朋友程某知道吴某“来路不正”,吴某不断遭到其勒索。吴某不堪忍受,带着妻子孩子又来到了山东烟台,试图重新开始新生活。他用剩下的钱开了家饭店, 颇具规模,然而好景不长,2016年6月1日,吴某被警方抓获时他正在送快递,身上只有十几块钱。

    2016年11月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吴某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提起公诉。当年12月27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身为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客户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后将部分资金非法占为已有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吴某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综合本案被告人吴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国内时事部编辑)

【责任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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