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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博士”剖析:生活垃圾分类缘何难推动?

发布时间:2017-03-20 14:07 来源:法制网 作者:杜晓

   目前关于垃圾分类的顶层设计已经有了,主要看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如何落实

   □法制网记者 杜晓

   继上海市传出从今年起全面实行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后,广东省广州市城管委也于近日通报了关于垃圾分类问题的新政策:今年将划出强制垃圾分类制度实施范围,包括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相关行业,9月1日起将对强制区域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执法。

   生活垃圾分类问题说了多年,但是,近段时间多地推出的“强制”措施,将这一问题再次推上了舆论关注点。

   在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史博士毛达看来,在生活垃圾分类问题上,我们已浪费了10年时间。如果在10年前能解决一些关键问题,生活垃圾分类早已实现。

   多数居民无“分类”意识

   毛达除了是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史博士,他还有一个身份——北京零废弃发起人。细算下来,毛达致力于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已经超过10年了。

   毛达甚至这样介绍自己的个人微信公众号,“垃圾博士毛达的个人公众号”。

   尽管有像毛达这样的人不断推动垃圾分类,一些地方也在持续发力,但在日常生活中,垃圾分类似乎仍很遥远。

   在北京市朝阳区一个新近建成的小区,记者看到,小区地下车库放置了5个垃圾桶,其中3个垃圾桶分别标注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另外两个垃圾桶用于放置其他垃圾。

   尽管有分类垃圾桶,但这个小区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扔的时候一般都没有分类,也没有注意过垃圾桶上的标识,都是一扔了事”。

   记者翻看这些垃圾桶发现,实际情况与这位居民描述一致,所有垃圾混在一起,分类标识成为摆设。

   “还是应该在扔的时候给垃圾分一下类,这样好一些。”上述小区居民略带惭愧地说。

   在朝阳区另一个年代相对老旧的小区,记者看到,这个小区没有放置分类垃圾桶,每幢楼共用一个垃圾桶。

   该小区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基本上什么都往里扔,物业甚至还贴过通知,禁止往垃圾桶里扔剩菜剩饭”。

   “现在有些地方对于垃圾分类动力不足,原因就在于认为垃圾混合没有问题。实际上垃圾混合焚烧产生的二噁英是有害的。”毛达说。

   强制分类建议获回复

   去年年底,毛达和其他环保志愿者一起发布了“关于‘建立北京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建议书”。

   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将研究适时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厂和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据了解,在建议书中,5家环保组织根据从各方了解到的国内外垃圾管理的经验教训,就北京市实际情况为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提出了6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建立清晰的管理目标、实施范围、规范对象和问责制度,为垃圾强制分类从3个途径保障资金来源,农村垃圾分类同步进行,采取5项措施对一次性用品进行限制以服务垃圾管理,通过7条途径做好对公众的宣传,建立本市强制分类的公共智库(如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市民咨询委员会)等。

   不久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针对建议书的内容给予了回复,其中提到,“我委将与有关部门配合,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完善我市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研究出台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同时,发挥公共机构的引领作用,率先在国家和市属党政机关、高校、大型商超和大型餐饮企业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探索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的考核方案,对拒不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的,进行媒体曝光、通报批评或根据相关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对于垃圾强制分类的资金来源,回复对此表示,“编列专门财政预算”、设立“分类回收基金”“垃圾按量收费”都是很好的建议,也是我们在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和目标。“我委根据市领导的指示,正在进行基础资料的收集、费用的测算等工作,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意见,与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研究细化垃圾分类资金项目和政策保障机制。目前居民收费方面受一些因素的制约,比如人口统计难、流动人口变化、监督难、成本高等问题,短时间内难以实现,但我市会借鉴国外经验方法,抓紧制定相关政策”。

   回复中还提到建立强制分类市民咨询委员会,回复称这是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支撑,也是公众参与、社会发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将研究相关的建立机制和参与范围”。

   “回复中有一些内容是比较积极的,属于具体的动作,还有一些内容则相对比较笼统。”毛达说。

   地方政府落实是关键

   这些年来,毛达陆续去了全国一些地方研究垃圾分类的经验。

   在某地考察有害垃圾分类过程中,毛达站在社区里一个药品回收箱旁听讲解时,一位居民冲毛达等人大喊:“这些都是假的,满了也没人来收。”

   讲解人向毛达一行解释:“的确会出现这些问题,原则上药品回收箱如果满了,由居委会或居民打电话通知回收部门。如果他们不配合,可能就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毛达说,目前关于垃圾分类的顶层设计已经有了,主要是看各个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如何落实。另外,还需要吸引公众更多参与以推动这项工作。从短时期来看,围绕垃圾分类问题,在法治建设方面肯定会取得一些进步。

   “我们浪费了一些时间。”毛达在回顾自己10年来推动垃圾分类的历程时说,如果10年前有这样的局面,或者说在10年前就面对一些关键问题,垃圾分类可能已经实现了。

   “最核心的问题是垃圾分类的目的是什么?垃圾分类的直接目的是减少垃圾清运量,如果这一目的不明确,没有量化目标用于指导相关工作,就可能让垃圾分类流于形式。垃圾分类变成简单把垃圾分到垃圾桶。所以,接下来的10年,我们不能再延续过往的某些状态。”毛达说。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于璧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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