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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动作”不走样 “自选动作”有特色

江西共青团改革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7-03-20 05:56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菁莹

  3月7日,团江西省委的官方微信发布文章《重磅!江西共青团改革方案正式发布了》,文章一经发出,很多团干部的朋友圈被刷屏,阅读量迅速逾万。网友们纷纷留言。

  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的《江西共青团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标志着江西共青团改革攻坚全面启动。

  方案从2015年11月开始起草。为了贴近青年,针对“四化”,特别是脱离青年的突出问题,团江西省委成立了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对标对表团中央改革精神,由班子成员牵头开展集中专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与省直有关单位进行了3轮协商沟通,将团中央改革精神纳入文稿,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团中央和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在吸纳相关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方案(送审稿)。先后报经团中央审核评估、中央改革办审核备案,并根据团中央、中央改革办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方案(审议稿)。

  该方案从设置和人员配置、聚焦团的主业、做强做活团的基层基础工作、改进团的工作方式、改进团的运行管理制度、强化团的工作保障六方面提出改革举措。

  据团省委副书记孙鑫介绍,方案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同时,江西共青团结合实际,在机制、组织、工作、队伍和保障五大方面,创新举措,破解老大难问题。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针对团的工作方式滞后于时代发展和青年需求问题,方案提出以共青团工作社会化、项目化、信息化、专业化为目标改进工作方式;针对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提出依托“微心愿”品牌,深入开展“干群心连心 点亮微心愿”活动;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团建薄弱的问题,在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团建的同时,提出在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针对团员先进性不够的问题,在落实团中央要求的同时,提出团员发展“十程序”“三公示”,入团仪式“九环节”,严把团员入口关;针对联系青年不够的问题,在团中央提出每名专职、挂职团干部联系100名左右不同领域团员青年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团代表联系团员青年制度,强化团代表对团员青年的联系服务;针对基层力量不足的问题,提出了建立“团干部+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社会组织骨干+青年志愿者”的“四青”工作队伍,充实团的基层工作力量;在省委组织部支持下,建立新录用公务员跟班学习制度,这一举措既充实了团的力量,也利于其增进群众感情,提升群众工作能力;针对从严治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强化团内监督问责制度;将省、市、县三级团组织对下管一级团组织的年度考评,纳入党政对同级团委班子年度考评,以强化团的协管力度。

  寻求各方的保障与支持,是增强江西共青团改革发展内动力的必要保证。方案在这一块提出了具体举措:推动省、市、县三级团委主要负责人进入同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县级以上团组织建立党委研究青少年工作的专题会议制度或党政青少年事务联席会议制度,将团建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规范和落实团干部协管机制,将省、市、县三级团组织对下管一级团组织的年度考评,纳入党政对同级团委班子年度考评,并占不少于总分30%的分值;建立以财政保障为基础的经费保障机制。

  在团干们呼声很高的“强化工作经费保障”方面,方案明确提出:省财政继续按每个乡镇(街道)1万元的标准安排基层团组织工作经费;各中小学校在教育公用经费中,要按照少先队员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等经费。

  团省委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江西共青团将会在领导机构、机关部门、干部队伍和运行机制等多个方面发生显著变化。

  团的领导机构的广泛性、代表性将显著增强。会更注重吸收农民工、返乡创业青年、企业一线员工、自由职业者等青年群体中的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来自基层和一线的代表比例,在全省团的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中将分别不低于80%、50%和25%;在设区市团的常委会中不低于30%;县(市、区)团的常委会中不低于40%。

  团的领导机关部门设置将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新设立了青年发展部、志愿服务和社会联络部等部门。将工作重心从过多过繁的具体事务转移到研究规划、资源整合和指导推动上。

  团的领导机关干部来源将更加丰富。改革后,团省委机关各部门配备的挂职和兼职干部占团省委机关干部总数的比例超过50%,市、县(市、区)团委比例不少于60%。同时,还可招募一定数量的志愿者。

  通过网络走好群众路线。以“智慧团建”和“青年之声”为重点,建设工作网、联系网、服务网“三网合一”的“网上共青团”,可与青年保持经常性联系。同时,将大幅精简会议、文件、简报,更加注重运用网络新媒体等手段推动工作、开展活动。

  团江西省委对这次全团改革设定了时间表: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共青团改革2017年6月底前启动,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县(市、区)共青团改革2017年9月底前启动,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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