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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与广东、海南共同打造北部湾城市群

发布时间:2017-02-17 17:58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谢 洋 实习生 罗屹钦

    中青在线南宁2月1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谢 洋 实习生 罗屹钦)记者今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海南省三省(区)联合召开的《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广西将与广东、海南共同打造北部湾城市群区域,除却“原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6个地级市,广东雷州半岛的湛江市、茂名市,海南岛的海口市,和东兴、凭祥、北流3个县级市及其境内的县城都被划入北部湾城市群。陆域面积达11.6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4234公里,还包括相应海域。

    2017年1月20日,国务院批复了《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下称《规划》),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联合印发了《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7—2020年,展望到2030年,成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北部湾城市群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行动纲领。

    《规划》指出,北部湾城市群将强化南宁核心辐射带动,打造“一湾双轴、一核两极”的城市群框架:“一湾双轴”即以北海、湛江、海口等城市为支撑的环北部湾沿海地区,以北钦防和湛茂阳城镇发展轴;“一核两极”则是以南宁为核心城市,以海口和湛江为中心的两个增长极。

    《规划》提到,为建设北部湾城市群,三省(区)将在城市建设、绿色产业体系、蓝色生态湾区、海陆双向开放等方面进行紧密合作。其中为打通城市壁垒,提升内部联通水平,北部湾城市群将统筹推进交通、信息、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构建城市群内快速交通网络,力争实现主要城市间2小时通达、临近城市间1小时通达。

    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城镇化规划处处长相伟表示,十年前国家发改委规划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十年后,又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两个规划其实是一脉相承的,有很多共同的特性。空间格局是此次规划的亮点,三省(区)共同打造北部湾城市群的蓝色海湾城市群的绿色开发基地,首次把陆地和海洋的主体功能群的划分写在一张纸上。

【责任编辑:姜继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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