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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评选7个专项奖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7 14:04 来源:中青在线 

关于开展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

    新闻摄影作品初评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摄影学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各有关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中国记协《关于印发<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记协发[2017]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初评由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主办。

    本届初评将于2017年4月下旬在北京举行,截稿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推荐报送程序以及本《通知》要求,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一、作品分类

    初评作品按照单幅、组照和国际传播奖项三类分别评选。组照作品需按发表年度申报,要求必须是发表于同一媒体的图片专题,不得将在不同媒体发表的作品经后期拼凑为组照形式参评。拍摄时间跨年度的组照,至少有一张照片拍摄并刊发于2016年。

    二、推荐、报送办法

    各单位推荐、报送数额不限。各新闻单位推荐范围应包括本单位所属子报和新闻网站作品;各地区报送范围应包括本地区符合《评选办法》“评选范围”规定的新闻网站作品。

    1.人民日报社、新华社、解放军报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日报社、科技日报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制日报社、中国新闻社和中国行业报协会会员单位以外各专业报社由本单位直接推荐。

    2.军队系统新闻单位作品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报送。

    3.中国行业报协会会员单位由中国行业报协会报送。

    4.各省(区、市)新闻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单位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报送。

    5.每个社会单位、个人可自荐(他荐)不超过3幅(组)新闻摄影作品参加初评。初评办公室收到自荐(他荐)作品后,按照《评选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同组织报送作品一同提交评委会评审。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组织的初评评委会,从所有参评作品中报送28幅(组)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其中,3幅(组)为国际传播奖项参评作品。

    三、参评材料要求

    1.各单位报送1份关于履行推荐报送程序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内容要求列明相关推荐报送组织情况和公示时间、地点(单位、网址)及公示情况等,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自荐(他荐)人(单位)须出具公示情况的说明。要求列明参评材料公示时间、地点(可在单位布告栏张贴公示公告或在单位网站、个人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公示公告)及公示情况,并签署自荐(他荐)人姓名(单位自荐、他荐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单位(含直接推荐单位)填写1份《初评推荐目录》(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后,邮寄到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初评办公室。

    3.各单位需通过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网站(网址:http://cnpps.gmw.cn/)上传《参评作品推荐表》、参评作品、刊发作品的报纸版面扫描图或网页截图。如上传材料不完整,没有样报或网页截图的,视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予评选。

    (1)按照要求逐项完整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由推荐单位、报送单位主持工作的领导在相关单位意见栏内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后,扫描为JPG格式上传网站。其中,刊发单位名称须填写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

    自荐(他荐)作品须获得省部级以上或中央新闻单位社(台)级新闻奖且须有两名新闻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士实名推荐,并在作品后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在推荐表“推荐理由”栏内注明“自荐”“他荐”字样,推荐人填写推荐理由,并由推荐人、自荐(他荐)人签名(单位自荐、他荐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评组照要求不少于5张,不超过8张。

    (3)上传作品为JPG格式,每张图片不小于2MB。

    (4)作品标题、图片说明内容需与刊播时一致,格式要求为TXT文本。配合文字报道发表的摄影作品,可以从文字报道中摘要,但不得超出报道范围。

    (5)刊发作品的报纸版面和网页要求扫描或截图为JPG格式图片上传。

    4.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新闻摄影作品,请在《推荐作品目录》“备注栏”、《参评作品推荐表》“作品类别”中注明“国际传播”,并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转载的报样或网页等依据。如提供不了的,不予评选。

    5.请务必妥善保存参评作品的原始数据(即拍摄时由相机生成的原始格式图片,未使用任何图片编辑软件修改)及发稿图片电子文本,以供入选后进行对比鉴定。如不能提供,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6.为保证新闻摄影作品的真实性,入选作品须经专业数码摄影鉴定无误后报送中国新闻奖定评。导演摆拍的照片,合成及拼接的照片,增加、删减影像内容的照片,特技照片和利用图片软件对色阶、色彩反差、饱和度、灰度等调节过度导致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评选。

    组照中任何一张照片未通过真实性鉴定,即取消该组照片评选资格。

    7.请妥善保存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如经初评确定报送参加定评,还需报送《参评作品推荐表》、照片卡纸和刊播样报原件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8.如出现不同单位刊发的同一作者同一幅(组)摄影作品分别报送的情况,初评办公室将选择发表时间在前的作品参评(不再另行通知)。

    9.《评选办法》规定的报送单位和自荐(他荐)人(单位)需签订《诚信参评承诺书》(见附件3)。

    四、关于作者、编辑申报要求

    参评作品申报作者以刊播时为准,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组照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申报“集体”的,需另附全部作者名单。单幅作品可另行申报1名编辑,组照作品可另行申报2名,编辑姓名须与刊播稿单上的姓名一致。

    五、初评委员会

    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制定初评委员会组成方案后,委托中国新闻摄影学会聘请熟悉新闻摄影业务的新闻界有关领导、编辑记者代表和专家共15位评委组成初评委员会。其中,新闻界有关领导7人,编辑记者代表4人,专家评委4人。

    评委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申报评委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有采编作品参评的,应当回避。

    评委与初评办公室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对有关评选信息的保密责任。在评选结果揭晓前,严禁评委擅自发布、告知他人有关评选工作的内容和信息。

    六、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享有免费使用参评作品的权利,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评作品作者及版权拥有者的署名权。参评作品中涉及肖像权事宜由作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由参评作品作者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相关责任。本《通知》解释权归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各单位组织推荐报送作品以及自荐(他荐)作品均须在截稿时间2017年3月31日24时前按要求报送参评作品,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弃权。有关事项请与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初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赵建伟、韩敬、张潇艺

    手 机:13910899963 13910505637 13911092846

    电 话:010-63074595

    上传参评作品的网址为http://cnpps.gmw.cn/,如有疑问请联系吴亮,电话:010-58926174,18611362812。 

    附件:

    1.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推荐作品目录

    2.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参评作品推荐表

    3. 诚信参评承诺书

【责任编辑:邓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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