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
报纸、通讯社新闻专栏初评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各有关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中国记协《关于印发<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记协发[2017]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报纸、通讯社新闻专栏初评由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组织。
本届初评将于2017年5月举行,截稿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推荐报送程序以及本《通知》要求,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一、评选范围
本初评评选范围为报纸、通讯社定期刊发的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板块(单元)。要求已连续刊载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刊载不少于48周,每周刊载不少于一次;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该项初评评选范围不包括专刊和专版。
二、推荐、报送办法
本《通知》规定推荐、报送数额中,各新闻单位数额含本单位所属子报作品。各单位如确有较多符合“评选标准”的国际传播奖项好作品,可在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按新增不超过1个数额报送。
每个社会单位、个人可自荐(他荐)不超过1件新闻专栏参加初评。初评办公室收到自荐(他荐)作品后,按照《评选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同组织报送作品一同提交评委会评审。
初评评委会从参评作品中报送8件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其中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作品各4件。在此基础上,新增不超过2件国际传播奖项参评作品。
三、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单位报送1份关于履行推荐和报送程序(包括参评作品材料公示)的情况说明,内容要求列明相关推荐报送组织情况和公示时间、地点(单位、网址)及公示情况等,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自荐(他荐)人(单位)须出具公示情况的说明。要求列明参评材料公示时间、地点(可在单位布告栏张贴公示公告或在单位网站、个人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公示公告)及公示情况,并签署自荐(他荐)人姓名(单位自荐、他荐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送单位(含直接报送的单位)填写1份《推荐作品目录》(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3.每件新闻专栏参评作品均须寄送15套装订完整的文字材料。所有文字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无法用A4纸复印的作品,复印后折叠为A4纸大小。
(1)每套参评作品文字材料及装订顺序为:《参评作品推荐表》(见附件2),上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见附件3)和代表作,下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和代表作,《2016年每月第2周刊载目录》(见附件4)。
(2)按照要求逐项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表中刊发单位名称须填写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推荐单位、报送单位主持工作的领导在相关单位意见栏内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自荐(他荐)作品须获得省部级以上或中央新闻单位社(台)级新闻奖且须有两名新闻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士实名推荐,并在作品后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在推荐表“推荐理由”栏内注明“自荐”“他荐”字样,推荐人填写推荐理由,并由推荐人、自荐(他荐)人签名(单位自荐、他荐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代表作要求为作品剪报的清晰复印件。
(4)每件参评专栏须填写《2016年每月第2周刊载作品目录》,日刊栏目填写每月第2周任意一天作品标题。
(5)外文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须在原文稿后附1份完整准确的中文译稿。译稿不得改写或超出原文内容。
4.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2份刊载上、下半年代表作的完整样报版面。
5.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新闻专栏作品,请在《推荐作品目录》“备注栏”和《参评作品推荐表》“栏目名称”中注明“国际传播”,并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转载、引用、采用)的报样或网页、音频、视频等依据。提供不了的,不予评选。
6.新闻专栏参评作品申报的主创人员指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申报为“集体”的,需另附主创人员名单。
7.请妥善保存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如初评入选,评奖办公室将通知提交电子文本用于网络公示。
8.《评选办法》规定的报送单位和自荐(他荐)人(单位)需签订《诚信参评承诺书》(见附件5)。
四、初评委员会
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制定初评委员会组成方案,委托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聘请新闻界有关领导、编辑记者代表和专家共11位评委组成初评委员会。其中,新闻界有关领导6人,编辑记者代表3人,专家评委2人。
评委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申报评委人选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采编作品参评的,应当回避。
评委与评奖办公室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对有关评选信息的保密责任。在评选结果揭晓前,严禁评委擅自发布、告知他人有关评选工作的内容和信息。
五、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享有中国新闻奖报纸、通讯社新闻专栏参评作品申报材料的使用权。本《通知》解释权归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
各单位组织推荐报送作品以及自荐(他荐)作品均须在截稿时间2017年4月10日前将参评作品材料寄达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自动弃权。为避免延误或丢失,请务必使用快递寄送。有关事项请与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 王琴珍
手 机:13601251287
电 话:010-84119677 010-84151687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甲61号
工人日报社转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
邮 编:100718
附件:
5.诚信参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