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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亮瞎眼”陋习引入体验式执法 温州违规司机坐体验椅可免处罚

发布时间:2017-02-16 17:29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剑平

    浙江省温州市交警部门开展体验式执法整治汽车司机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王田维 供图)

    中青在线杭州2月1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剑平)“确实很刺眼。”浙江省温州市驾驶员傅女士被当地执勤交警拦下后,坐在椅子上体验自己汽车违规使用的远光灯照射后说,以后一定好好注意。她这次现场体验同时免除了汽车驾驶证扣1分和罚款50元的处罚。

    这是今天温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介绍的情况。

    “汽车司机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已成为夜间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温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在2017年温州最需要整治的十类交通陋习评选中,汽车司机违规使用远光灯排名第一。

    据温州交警微信工作号的民意调查,截止2月13日中午,有55743人参与投票,其中99%的人认为有必要整治司机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96%的人赞成交警部门引入体验式执法。同时,在另一项交警应该怎样整治司机滥用远光灯的调查中,有45%的人赞成开展体验式执法,让滥用远光灯的驾驶员现场体验远光灯照射。有40%的人赞成实施“零容忍”严管处罚,路面检查与科技抓拍相结合。其余15%的人则赞成以宣传教育为主。

    2月15日晚上,温州交警统一开展汽车司机滥用远光灯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设执法点110个,出动了包括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徐志宏在内的980名警力,汽车驾驶员违规使用远光灯被查处后,现场自愿体验汽车远光灯照射的950人,处罚870人。

    温州市娄桥驾校徐建教练透露,有不少学员在学开汽车时,对灯光的使用不够重视,甚至有的学员有“车灯怎么好看就怎么用”、“开远光灯显得更有气势”等错误观念。

    温州市交警部门介绍,2月10日至2月20日,为边宣传边整治阶段,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以“宣传、体验、处罚”为主,即民警对违规驾驶员进行现场教育,宣传滥用远光灯的危害,引导驾驶员夜间规范使用灯光。采取自愿接受体验的方式,让驾驶员亲身体验被汽车远光灯强光瞬间照射的不适,感受危害的严重性。

    浙江省温州市交警部门开展体验式执法整治汽车司机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王田维 供图)

    有关滥用远光灯的危害,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视光诊疗中心主任毛欣杰介绍说,汽车远光灯是一种光束集中、亮度大的平行光。当这种平行光直射人眼睛时,其视网膜瞬间被强光充斥,出现“眩光”现象,造成周边环境明暗对比度下降,眼睛对光线的捕捉能力下降,甚至有数秒钟的视觉空白。温州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说,今年2月2日乐清市浙J牌照汽车夜间撞倒行人致伤者腿部骨折,永嘉县一辆轿车深夜冲上国道护栏等案件,都是由于有关车辆驾驶员滥用远光灯造成的。

    在集中宣传动员阶段,温州市交警部门决定对自愿接受体验的违规汽车驾驶员,可以不予处罚。如违法驾驶员拒绝接受体验的,应固定证据后依法予以处罚。

    社会各界对温州交警引入体验式执法的依据和处罚标准比较关注。温州市交警部门表示,民警是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之规定,处以罚款五十元,记1分。

    温州市交警部门表示,自2月20日之后,各地原则上不再开展体验式宣传,对汽车司机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保持“天天查、处处查”的高压态势,并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查处列入支队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坚持常态严管和严治。

    

【责任编辑:姜继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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