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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贸试验区为全国贡献“广东经验”

发布时间:2017-01-18 19:16 来源:南方日报 吴哲

  前不久,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上海、天津、广东、福建等4个自贸试验区的19项改革试点经验。而此前,广东省政府已分两批在全省及相关范围内复制推广了66项广东自贸区的改革创新经验。

  这意味着,作为制度创新“试验田”,广东自贸区所率先探索的改革试点成果,正逐步向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这些先行先试的宝贵经验,正在越来越多的地方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省自贸办主任曹达华表示,下一步,广东自贸区将按照中央领导关于自贸区建设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对自贸区功能定位的新要求,进一步转变定位,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率先开展契合片区产业发展、集通行规则和新型规则于一体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对接压力测试,确保353项建设试点任务和66条改革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全面落地实施,争当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新标杆。

  ●撰文:南方日报记者 吴哲

  全省超千个办税服务厅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税

  最近,越来越多的广东纳税人惊喜地发现,在“一门式”联合办税服务厅,可以“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了。

  “跑一个办税厅,排一次队,就可一次性办完国税、地税两家业务,手续简便了很多,时间节约了很多。而且发票还可以网上申领,快递上门!”佛山一家企业的办税员邹娜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国地税联合办税,正是广东自贸区首批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之一。

  目前,国税、地税部门已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了“互联网 ”税收服务、国地税联合办税、税务网上区域通办、税银合作“税融通”等改革创新经验,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税务服务。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制定了《共建办税服务厅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国税、地税互设办税窗口(设施)、共同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共建新设的办税服务厅等方式联合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并逐步推进国地税业务“一窗联办”,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

  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全省共有1064个办税服务厅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覆盖全部县区。其中有336个共建办税厅、435个办税服务厅互设办税窗口、国地税434名税务人员共驻121个政府政务大厅、共建172个24小时国地税自助办税服务厅。

【责任编辑:李伊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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