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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办事儿收钱:

广东水利厅原厅长与其子涉受贿近7000万

发布时间:2017-01-18 16:45 来源: 

  今年1月16日,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之子黄晖,涉嫌共同受贿人民币5209万余元、港币1845万余元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目前该案一审尚未宣判。

  去年11月,黄柏青涉嫌受贿8000多万元一案曾在广州中院开庭,庭审过程检方曾披露其子黄晖涉案。据黄晖案庭审披露,在黄柏青的安排下,黄晖涉嫌与深圳一家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收受开发商赠送的项目30%干股,价值1500万元。而黄柏青被指出面协调,帮助该房地产公司拿下了项目土地的使用权。

  另一行贿人顾某,为感谢黄柏青照顾特意成立一家公司,赠予黄晖30%的股份,价值300万元人民币。顾某还为黄晖配置了一辆价值55万元港币的丰田陆地巡洋舰汽车。检方指控黄柏青为顾某取得了广东西江肇庆一河段的采砂权并延长开采期限。还有一行贿人为黄晖在香港买房支付了440万元港币、在深圳置业提供了760万元购房款。检方指控黄柏青为该行贿人在相关基础设施项目上提供了帮助。惠州一家民企老板陈某也被指送给黄晖800万元。检方称黄柏青为陈某在惠州一河段取得河砂开采权提供了帮助。

  据统计,黄晖被检方指控涉嫌共同受贿近7000万元人民币。黄晖在法庭辩称自己都是“在父亲的允许和安排下”收受对方财物,对父亲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则“毫不知情”。此前黄柏青受审时,亦强调儿子并不了解他和商人之间达成的利益输送协议。

【责任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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