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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机关:3年内对120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

发布时间:2017-01-17 22:43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廖芳敏 洪克非

    中青在线讯(廖芳敏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洪克非)因觉得“好玩”参与抢劫的小华、小田,坐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的一间办公室里,一笔一划地写着最近一段时间的生活情况和感想。9个多月前,他们一起向长沙一中学生索要财物,并抢走了这名学生的手机。

    记者今天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因考虑两人是未成年人,而且是徒手抢劫,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还安排两人去旁听了一起"90后"涉嫌盗窃的案件。看着庭审中年龄与自己相差不大的被告人,小田小华都沉默不语。

    从看守所出来,经过帮教、在家休整一段时间后,小田小华终于对人生的这道弯路有了清醒的认识。他们去了火锅店工作,“一天近10个小时的工作,有些累,但很充实”。每个月两千多元的工资,都交给了父母。

    小华说,他开始怀念在学校读书的日子,准备继续入校学习酒店管理。小田则在琢磨如何帮父母还贷。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负责人梁驭骁介绍,帮教是最重要的,考虑到个人情况不一,检察机关在作不起诉决定后,会针对涉案个人做有效帮教。

    梁驭骁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 “怀有菩萨心肠”、“努力让孩子回到母亲身边” 、“善于做减法”的思路和要求,引导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优先、特殊、双向和平等保护原则,将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贯穿于执法办案各个环节,既重视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注重保护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利益。

    “对涉罪未成年人,倾注以最大的人文关怀,以是否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为标准,依法慎重决定是否批捕、起诉和羁押。”据他介绍,2014年至2016年,湖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率、不诉率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共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513人,不捕率从2014年39.93%提升至2016年47.63%;共不起诉1200人,不起诉率从2014年19.22%提升至2016年24.97%。同时,依法促进未成年人犯罪轻缓化处理,对主观恶性小,属于初犯、偶犯、从犯,确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起诉后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2014年以来,全省法院判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18人,其中判处拘役、管制、缓刑、免刑共2235人,占60.11%。一批涉罪未成年人因得到了及时的帮教重新回归社会。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表示,除了“慎捕”、“慎诉”外,湖南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灵活运用法律、经济、心理、教育等多种救助方式,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全省各地分别选配熟悉未成年人成长规律、身心特点,富有爱心、耐心,具备一定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知识的干警,调整充实到未检队伍。目前全省未成年检察干警共计176人,占公诉干警数的14.02%。3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260余次、法律援助5000余人。

【责任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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