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APP下载

中纪委反腐大片第二季“自揭家丑”

发布时间:2017-01-05 09:43 来源:央视新闻 

    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专题片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把自己摆进去,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控机制,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专题片共分三篇,今天播出中篇《严防“灯下黑”》。

    △中篇《严防“灯下黑”》

    办案线索换工程 处级纪检干部涉案超十亿


    袁卫华案是中央纪委机关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件。这名37岁的处级干部虽然职级不高,但违纪行为却非常严重和恶劣。袁卫华曾经是家乡的高考状元,北京大学法学院高材生,大学毕业后直接考入中央纪委机关工作,曾经参与查办过慕绥新、马向东、武长顺等大案要案,也曾经立功受奖。他最后走向这个结局,很多人都没有想到,包括他自己。

    袁卫华众多违纪行为中最为突出、最为恶劣的问题,是故意泄露案情。他不止一次将工作秘密拿来做交易,其中第一次发生在2004年,他主动向某副部级干部泄露举报内容。


    这名副部级干部任职的地区,属于袁卫华所在的第六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的地区之一,袁卫华因此有机会掌握反映该地区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而第一次泄密,就换来了一个超乎他想象的大工程。


    △涉案款物

    这就是袁卫华泄露问题线索交换来的第一个工程,这个保护区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被交给了袁卫华父亲的工程队。在儿子到中纪委工作之前,袁卫华的父亲手下只有一支三五个人的小包工队,只能承接一些防水、房屋翻修的小工程,但他儿子却帮他逐渐成为当地有名的承揽工程专业户。袁卫华则要求父亲订立遗嘱,写明“将家庭财产全部给大儿子袁卫华”。多年来,袁卫华利用自己的权力,承揽到总金额超过10亿元的工程项目。


    愿意下本钱和袁卫华交往的领导干部,自身往往存在问题,希望他在关键时候能给自己帮上忙。

    袁卫华除了通过拿工程牟利,也收受大量财物。党的十八大之后,他仍然没有收敛、收手,泄密内容除了中管干部的问题线索,还包括重要案件的初核方案、审计报告、调查报告等,甚至帮审查对象一起分析情况,出谋划策。

    信访干部泄露举报内容 进行利益交换

    袁卫华案的发生,提醒纪检机关行使权力过程中有一个重要风险点,就是问题线索的管理。近年来,各级纪委查处的纪检干部违纪问题中,不少都与此相关。天津市纪委就发生了一个典型案例。

    赵春阳(刘忠案专案组工作人员):

    刘忠本人是信访干部,他能够接到信件,看到信件,然后在这过程中,他就掌握一些信访举报信息,这个信息就成为他跟武长顺进行利益交换的工具。

    这个案子,是在对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案件进行调查的过程中被牵扯出来的。调查发现,天津市纪委信访室原副主任刘忠收受武长顺的财物,向他泄露举报信息。武长顺落马前,在天津是极具权势的人物,但号称“武爷”的他却人前人后对刘忠以哥们儿相待,十分热情。

    和武长顺关系好,当时在刘忠看来是件有面子的事,并乐于在人前显摆。而对于刘忠的请托,武长顺从来是有求必应。武长顺帮刘忠用低价买过房子,还帮刘忠的家人安排工作。当武长顺开始向他打听有没有人举报自己、是什么内容时,刘忠自然也就全盘托出。



    信访干部看似权力不大,但能接触到的信息却很特殊。刘忠作为信访部门的领导干部,不仅像武长顺这样的领导干部有意和他交往,还有一些商人为此和他拉近关系。在向武长顺泄露信息的同时,他也托武长顺帮商人打招呼拿工程,并从中收受了商人数百万元贿赂,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中央纪委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进行了重大改革,防范风险的发生。党的十八大之前,来自不同渠道的问题线索分散在各个纪检监察室手里,从受理到处置都是由纪检监察室操作。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纪委要求各渠道反映的问题线索统一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管理,同时每年进行线索大起底,要求各纪检监察室清理掌握的问题线索,对处置流程作了详细规定,并要求调取问题线索必须经过严格的报批程序,力求在每一个环节上将风险降低到最小。

    该查的“绕”一下 办人情案、金钱案受贿

    除了利用问题线索谋取私利,还有个别纪检干部在调查或审理违纪问题时,违反审查纪律,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重危害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

    沈佳(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

    该查的我绕开,避重就轻我查一下,走人了。那你说他能不感激你吗,但是这种感激你知我知,别人谁能知道呢?

    沈佳先后在自治区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担任负责人,都是掌握执纪审查权的核心部门。经调查,他先后收受了45个人的97次贿赂,数额达两千多万。

    2016年8月,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沈佳无期徒刑。200多页的判决书逐一认定了沈佳的52项犯罪事实,法院宣读用了一个多小时。

    刘贵春(沈佳案专案组工作人员):

    他经常出现这种情况,用自己一万块钱的表换别人50万块钱的表,用10万块钱的车换别人50万块钱的车,他觉得收别人的钱是受贿,而换表这种方式是更好的掩护。我们问这个老板的时候,说你不知道有这么大的差价吗?他说我知道。他要能要我的钱,他就能给我办事,值啊,就是这么简单。

    沈佳身处纪委核心部门却如此肆意妄为,属于典型的“灯下黑”现象,也警示着如果对“自己人”监督缺失,就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针对这些关键点和风险点,中央纪委不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控决策权、审批权。在即将提交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规则、权限,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为的就是加强监督制约,管住队伍中的大多数,惩治极极少数。

    曾办大案出名 在联络地以职务影响力谋私

    在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具有共性的问题,往往就是风险点的所在。除了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另一个普遍现象就是以职务影响力谋私。

    曹立新,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2014年被免职调查。他曾经在第六纪检监察室工作十多年,长期联系山西。2008年的9.8山西襄汾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他是主要调查人员之一,在山西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

    曹立新联系山西期间,正处于山西政治生态恶化的时期。而后来主要的行贿人,几乎都是通过饭局结识他的。饭局绝不只是吃饭这么简单,不少人怀着各自的心思而来。冯朝辉就是其中之一,他结交曹立新,打一开始就目的明确——帮助自己晋升职务。


    冯朝辉(山西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原纪委书记):

    想一定把自己和他的感情也好关系也好拉近。经过临汾这个襄汾溃坝事件,他在这负责查办这个案子,在山西的影响已经很大了。只要他愿意给山西省的任何一个领导打个招呼,那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饭局上结识曹立新后,冯朝辉经常找各种机会和他见面,从吃饭喝茶,到过年过节送卡送物,直到有一次直接送了十万块钱。思想的堤坝一旦开了口子,溃坝的速度就是惊人的。曹立新的违纪违法事实包括收受好处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甚至帮助他人逃避调查等情形。

    针对发现的问题,中央纪委制定了各种具体规定,对机关干部在地方的行为作出明确约束。


    张越(中央纪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与联系地区的工作对象交往;不得向联系地区发布指示,答复有关的咨询和请示;不得与联系地区的党政领导干部、私营企业主进行联系。通过这些具体的规定,就在我们的干部和联系地区之间建立起一道防火墙,防火隔离墙。



    除了加强管理监督,中央纪委常委会意识到,要防止权力被滥用,还需要进行组织制度创新,真正形成各环节之间相互制衡的权力结构。过去,对于所联系的地区和部门,纪检监察室承担了多项职能,从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到发现问题线索后决定是否立案审查,到立案之后的具体调查取证,都是由它负责,这意味着集多种权力于一身。

    权力有多大,风险就有多大。针对这一点,中央纪委明确提出了改革的构想和方向。问题线索管理权目前已经从纪检监察室分离出来,改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掌握。下一步,地市级以上纪委将探索把日常执纪监督的职能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执纪监督部门来负责,纪检监察室专司执纪审查,不固定联系某一地区和部门,以避免长期接触带来利益瓜葛。同时,案件审理室作为最后一环,要充分发挥把关作用,对纪检监察室审查的结论不是简单信任,而是要认真审核、充分监督。每个环节各司其职,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一案双查:既查干部违纪 也查执纪行为

    为了加大自我监督力度,近两年还有一项重要举措是开展“一案双查”。在查处一个案件的过程中,既要查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执纪过程中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现也要严肃问责。

    2016年1月,四川省委原副书记、原省长魏宏被立案审查,作为一名落马的省部级干部,这一消息已经广为人知。而并不广为人知的是,2016年2月,中央纪委成立调查组,对魏宏和四川省资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佳案件开展了“一案双查”。

    调查人发现,身在看守所的李佳有和魏宏串供的可能。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有“内鬼”帮忙,“一案双查”由此展开。最终调查发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有3名领导干部从中帮助串供。此外,还查出四川省纪委调查李佳案的负责人李世成,曾三次和李佳单独见面。

    李佳由于自身存在问题,听到风声后感到紧张,约李世成见面,想观察和打听自己是否会被调查。按照规定,调查人员如果要和调查对象接触,一是要报经领导批准,二是必须有两人以上,目的就是要严防跑风漏气的可能。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违背程序和规定,就必须严肃问责。


    在对魏宏、李佳案“一案双查”的过程中,还发现省纪委存在违反程序和规定的问题。中央纪委责令四川省纪委以此为契机,对全省执纪工作展开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借助科技力量 管理涉案款物、监督信息等

    涉案款物的管理,是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其中违纪所得上缴国库,违法所得随案移送司法机关。


    李淑梅(中央纪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进入这个库房的时候,首先要有双人双指纹的认证系统才能打开这个门。

    记者:也就是说一个人不行?

    李淑梅:一个人不能。

    记者:这个是存涉案物品的?

    李淑梅:对,我们这个涉案款物库房是四角都有监控设备,能够达到全方位无死角的工作状态,随时能够回放,看到这里面的工作状态。

    记者:状况是24小时,随时都在监控下的?

    李淑梅:对的,是的。而且要求我们这个库房至少两个人在这里面工作,单人是不允许的。

    中央纪委对涉案款物管理过程进行了专门梳理,从中发现了40多个风险点,针对这些风险点制订了详细的涉案款物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

    目前,对于涉案款物在随案移送司法机关之前,中央纪委从现场暂扣,到交接、移送、保管,最终处置,全过程制定了详细的制度要求。同时,涉案款物信息管理系统也正在建设中,从暂扣开始,所有信息都会上传到数字化平台,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相结合,保证对涉案款物全程有效监管。

    不仅是在涉案款物管理上,对纪检系统的各方面工作的内部监督,都将更多地借助科技的力量。从中央纪委贯通到县级纪委的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建成,所有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每天进行更新。


    所有举措的背后,体现出的是,纪检监察机关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过硬队伍的决心。监督执纪问责的探照灯,不仅是照向别人,也在时时照向纪检机关自己,靠自我监督,靠对风险点的严格管理,靠制约制衡的有效机制,靠科技水平的提升,让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制度轨道上,位于光照亮的地方。


【责任编辑:李伊涵】
你可能还喜欢看
热点新闻更多>>
图片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