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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在沪农民工实施特殊救助
http://www.cyol.net 2008-05-29 16:20:49

  本报上海5月29日电(记者 周凯)  四川地震灾区时刻牵动着上海人民的心。日前,上海市有关部门发出通知,对来自四川、甘肃、陕西等地震灾区在沪农民工实施特殊帮扶救助。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后,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来自地震灾区在沪农民工的安抚帮困工作,地震发生后迅速指示上海市农民工办向全市发出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做好来自地震灾区农民工安抚工作,并给予帮扶援助。

  据了解,在参加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人员中,来自地震灾区的农民工有近10万人。为进一步做好对来自地震灾区在沪农民工的帮扶救助工作,经上海市政府同意,将开展对来自地震灾区农民工的特殊救助。救助对象是来自地震灾区、在上海市务工并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农民工中的特殊困难人员。救助标准为:直系亲属遇难的,给予每位农民工2000-2500元的一次性救助金;因家庭成员受伤、财产受损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困难程度给予每位农民工500-1000元的一次性救助金。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向用人单位提出救助申请。具体办法为: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其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后,出具书面证明,由街道(乡镇)或区县指定机构确认,直接将救助金发放给受助对象本人。

  此外,上海市农民工办要求各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来自地震灾区农民工的安抚帮困工作,对其中有返乡意愿的农民工,要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要设法提供交通上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