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播报 | 中国青年报 | 网上文摘 | 新闻专题 | 新闻图片 | 青年参考 | 青年时讯   
   首页->>中青在线新闻->>现在播报

北京:购买限价商品房准入标准初步确定
http://www.cyol.net 2008-02-19

  新华网北京2月19日电(记者孙晓胜)  记者19日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获悉,北京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准入标准,以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已初步确定。

  从18日起,北京市就《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的通知》公开征求市民意见。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对开发企业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并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按照北京市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户口,单身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必须年满30周岁。

  对于北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者的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等也有了严格的规定。要求3人及以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要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要在57万元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要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年收入在11.6万元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要在76万元以下。

  据介绍,已购限价商品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出售时按照北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今后,北京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准入标准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居民收入、住房及房价等情况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