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东北亚博览会
 
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投资合作工作实施方案
2006-07-26

  开展投资合作是第二届中国吉林 · 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主要活动之一。根据大会总体方案和各部门职能划分,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会范围、规模和规格

  东北亚各国和其他国家(地区)以及国内各省(区、市)的政府官员和客商参会总规模将达到4万人以上。其中,投资商和考察商24000人。国内外省部级以上政要50人以上,国外客商6000人以上,世界500强企业70户以上,国内500强企业30户以上,国内外新闻记者1000人以上。届时,国家领导人将莅临会议。

  二、投资合作场地、时间安排

  1.投资合作馆设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E馆,安排投资洽谈标准展位约400个,设外国(地区)展区、外省(区、市)展区和我省综合展区及各市州综合投资环境展区。

  2.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或会展中心大饭店设置投资洽谈区和投资项目签约仪式场地,为各类投资洽谈活动提供项目对接洽谈场地和签约场地。

  3.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和国际会展中心为举办投资合作会议和设立专题投资合作对接平台安排场地。

  4.投资洽谈活动时间:2006年9月2日下午- 4日全天。

  三、投资合作工作机构

  投资合作活动由东北亚博览会执委会秘书处统一安排、调度、协调,由吉林省发改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参加,组建投资合作部。

  投资合作部部长:吉林省发改委 彭永林副主任 (兼)

  投资合作部成员:吉林省发改委、振兴办10人及省商务厅、省经协办、省外办、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开发办、省农委、省食品办、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建设厅各1名处级或可独立工作人员,共21人。

  吉林省各市(州)发改委(或政府指定部门)确定1名投资合作工作联络员兼统计员,负责与投资合作部工作联系。

  四、投资合作部主要职责

  1、负责提出投资洽谈总体工作方案;

  2、负责吉林省参会对外招商项目的收集、筛选、审定并印制成项目册和项目光盘;负责吉林省和国外(地区)、国内参会省(区、市)参会项目的推介,以及网上项目发布的审定;

  3、参加会前吉林省组织的国内外招商和项目推介活动;

  4、负责组织吉林省投资环境说明会及项目洽谈活动;协调各产业专题项目对接平台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吉林省参会市(州)投资洽谈活动;

  5、汇总国际招商招展部和国内招商招展部邀请投资商参会情况,协调衔接国外(地区)和外省(区、市)组织的投资洽谈活动;

  6、配合协调会展部,提出投资洽谈相关会议地点和洽谈区安排;

  7、组织投资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8、负责会议投资洽谈成果综合统计。

  五、投资洽谈活动主要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开展会前投资促进活动

  1.广泛邀请国外各类投资机构和投资商参会,组织参会国家(地区)推介衔接投资项目、发布招商或投资信息,介绍投资环境。

  责任单位:吉林省商务厅

  时间要求:6月末将国外(地区)投资合作信息及项目反馈给投资合作部。

  2.广泛邀请外省(区、市)各类投资机构和投资商参会,组织参会省(区、市)推介衔接投资项目、发布招商或投资信息,介绍投资环境。

  责任单位:吉林省经协办

  时间要求:6月末将外省(区、市)投资合作信息及项目反馈给投资合作部。

  3.参加会前吉林省组织的国内外招商和项目推介活动。

  责任单位:吉林省商务厅和省经协办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二)收集、整理并印制第二届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吉林省对外招商项目册和项目光盘”,制成中、英、日、韩、俄文版,为对国内外招商活动提供基础资料,并将项目在“东北亚博览会”网站发布。

  责任单位:吉林省发改委

  综合协调部(负责网上项目发布)

  时间要求:6月初

  (三)组织开展项目对接洽谈,促进区域间投资合作

  1.根据国外和外省(区、市)参会团组的要求,统筹安排项目发布活动。

  (1)国外(地区)参会人员确定和组织、项目发布,由吉林省商务厅负责联系,报投资合作部统一安排落实;

  (2)外省(区、市)参会人员确定和组织、投资环境说明及项目发布活动,由吉林省经协办负责联系,报投资合作部统一安排落实。

  2.搭建投资合作平台,举办相关专题项目对接会。

  采取大会搭台,由参会的国外、外省和吉林省的代表发布招商项目或投资项目,进行对接的形式,分别设立现代制造业及汽车和零部件、石油化工、农产品加工、光电子及高技术信息产业、现代中药和生物制药、基础设施建设、矿泉资源开发、开发区与工业集中区等专题项目对接平台;举办吉林省投资环境及合作项目发布会和吉林省第四届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恳谈及项目对接会。

  (1)举办吉林省投资环境及合作项目发布会,由吉林省发改委负责提出工作方案,组织落实;

  (2)举办吉林省第四届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恳谈及项目对接会,由吉林省外事办(侨办)提出工作方案、负责主持并衔接落实;

  (3)设立现代制造业及汽车和零部件产业专题项目对接平台,由吉林省经委提出工作方案、负责主持和衔接落实;

  (4)设立石油化工产业专题项目对接平台,由吉林省经委提出工作方案、负责主持并衔接落实;

  (5)设立农产品加工业专题项目对接平台,由吉林省农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作方案、负责主持并衔接落实;

  (6)设立光电子及高技术信息产业项目专题对接平台,由吉林省信息产业厅提出工作方案,负责主持并衔接落实;

  (7)设立现代中药和生物制药项目专题对接平台,由吉林省科技厅提出工作方案,负责主持并衔接落实;

  (8)设立长白山矿泉资源开发专题项目对接平台,由吉林省食品办提出工作方案、负责主持并衔接落实;

  (9)设立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水利、交通、房地产、供排水、供热等)项目专题对接平台,由吉林省建设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提出工作方案,负责主持并衔接落实;

  (10)设立开发区与工业集中区专题项目专题对接平台,由吉林省开发办牵头、省经协办配合提出工作方案,负责主持并衔接落实。

  各专题项目对接工作方案,由上述责任部门于5月中旬提出,报执委会同意后实施。

  六、进行展区展示

  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E馆,设投资合作洽谈馆,展示投资环境,推介投资项目。

  由省商务厅牵头负责省内综合投资环境展示;

  由国际招商招展部负责国外参会的投资合作展示安排;

  由国内招商招展部负责外省(区、市)参会的投资合作展示安排;

  投资合作展区划分由会展部负责,投资合作部配合。

  七、投资合作成果综合统计

  吉林省发改委牵头负责大会投资合作成果综合统计工作。

  投资项目成果统计,按项目属地原则进行:

  国内参会省(区、市)投资合作项目成果,由吉林省经协办负责联系参会省(区、市)联络员汇总后,报投资合作部;

  吉林省各市(州)发改委(或政府指定部门)确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所属市县投资合作项目成果的汇总,报投资合作部。

  八、组织投资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吉林省发改委负责投资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的组织安排。

  九、联系方式

  名 称:东北亚博览会执委会秘书处 投资合作部

  地 址:长春市松江路52号

  电 话; 0431 – 2769599、2768599

  传 真: 0431 – 2769599

  邮 箱:blhtzb@sina.com

  联系人:吴俊岩、赵 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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