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 实习生王凡)
12月12日,在海南省海榆中线公路某路段,发生了一起因会车时一辆货车司机没及时将远光灯变成近光灯,致使一辆迎面的越野车司机被晃花了眼,看不清路况,而撞死一名行人的车祸。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经常跑长途的司机对一些同行在会车时打强光远灯都相当反感。某运输公司一位老货车司机告诉笔者,“这些人里面开货车的司机居多,他们共同的心态是,反正我是大车,你是小车,我照得到你,而你照不到我,出了事也是你吃亏。”
海达驾校海甸培训基地的伍主任告诉笔者,一些新手没养成良好的操作车灯的习惯,也是一个现实问题,“一些新手可能不熟悉车上的变光设置,上路后不知道及时切换车灯,或忘了切换。有些新手误认为,夜里开车把灯全打开才安全。”
海口警方有关人士介绍,汽车交会时开着远光灯,强光直射司机眼睛,形成视力局部盲区,极易酿成交通事故。这种视线受阻一般持续4至5秒,而汽车在高速行驶时,一秒钟的工夫都可能酿成车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违规使用远光灯将受到相应处罚,但是滥开远光灯的行为属于动态、瞬间行为,交管部门在取证查处时难度很大,因而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司机们自觉遵守“车德”。 原载工人日报
转自天讯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