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改革走,督察不松手(关注改革最后一公里·聚焦改革督察(上))

中青在线2018-11-25 08:48:22显示图片

  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气力抓好改革督察工作,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近段时间以来,一些改革项目进入验收期,改革督察工作相继展开。记者近日深入湖南、四川等多地调研,关注基层改革督察的好做法、好经验,聚焦改革督察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如何综合运用督察结果、健全改革督察机制。

  ——编 者

  随着改革方案不断出台,抓落实的任务越来越重,为防止“改革打滑”“改革空转”,不仅要重视改革施工方案质量,更要考核验收改革竣工结果。改革督察工作“督”什么、怎么“察”,如何“督”出实效、“察”出问题,记者近日在湖南多地进行了采访。

  开列清单、跟单督办,整合督察资源力戒“上热下冷”

  市县工会改革方案出台情况如何,基层工会领导班子一线职工比例怎样……拿着准备好的群团组织改革督察要点,湖南省委改革办开始了今年又一次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督察。督察组对照督察要点,探进度、看实效、察问题、提建议,事后形成5000多字的督察报告。

  为了明确督察内容、督察重点和责任追究,湖南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办法,其中要求,对“改革进展明显滞后于工作计划的;改革举措南辕北辙、偏离走样的;改革政策、项目不协同,严重影响成效的;改革效果明显低于预期的;改革出现‘肠梗阻’,未能通达‘最后一公里’的;群众对改革事项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等6类问题,要深入查清原因。

  每年年初,湖南省委改革办都要研究确定年度重点督察事项,提请审定后组织实施。以今年为例,在对已印发重点改革方案的轻重缓急进行比对研判的基础上,湖南确定了“互联网+”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9项重点改革督察事项。

  湖南省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改革部门可以独立完成的督察事项,省委改革办会采取单独督察,或抽调市州委改革办负责同志和本单位工作人员组建专班督察;对于需要‘大兵团’整体作战的,则抽调改革事项牵头单位、参与单位编组督察。”

  此次群团改革督察,就是“大兵团”作战。湖南省委改革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共同派员,组成5个督察组,分赴14个市州、30余个县市区,全面了解改革在市、县、乡、村四级的落地情况。

  记者在调研中还发现,受党政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等因素影响,市级改革部门不同程度存在机构设置不平衡、改革督察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这是否会产生改革督察“上热下冷”、沟通协调不到位的情况?

  对此,湖南省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说:“这并不影响改革督察工作的开展,各地结合具体情况,整合督察资源,充分发挥改革办的牵头抓总作用,或者有效依托党委和政府督查室,或者整合改革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力量,适时组织开展改革督察,很好地解决了改革办专职督察力量不足的问题。”

  从去年三季度开始,湖南建立了改革督察报备机制,要求各市州逐季填报《改革督察情况报备表》,并同步提供督察方案、督察报告等。“目前,各地市改革督察的频次较以往均有较大提升,有的地方一个季度甚至开展了五六次督察。”省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说。

  力求原汁原味、不加雕琢,杜绝“来料加工”式督察

  记者在基层调研时发现,个别地方开展督察工作,“听听汇报、收收材料”就算完事,搞一些“来料加工”式的改革督察。

  为保证督察效果、发挥督察作用,湖南省委改革办形成了一套固定的改革督察程序,分事前精心准备、事中真督实察、事后成果运用等3个阶段。比如事前准备阶段,从确定改革督察事项开始,先后进行中央改革精神和具体改革方案学习、督察要点和督察方案制定、督察手册编印、参加督察人员培训、督察组行前动员,帮助督察组成员准确领会督察内容、把握评判标尺。

  准备做得足,“点穴”才能精准。省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群团改革督察前,省委改革办分别和参与督察单位反复商讨督察方案,敲定督察要点,督察内容被细化为51条要点,并分别明确定性或定量指标。

  事中真督实察阶段,既有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也有集中座谈、个别访谈,还有实地察看、评价指导。一位参加督察的同志告诉记者,“个别访谈有针对性,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比听取负责人汇报、集中座谈,更容易获得原汁原味的改革信息,更容易听到不加雕琢的改革感受。”

  为避免听汇报、收材料就完事,湖南要求督察组必须深入基层一线、深入“最后一公里”,与不同涉改群体代表谈话,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督察组每天都要填报督察日志,报告行程安排、督察方式以及相关纪律要求遵守情况,杜绝督而不察、敷衍塞责等情形发生。实地督察结束后,还必须提交督察报告、典型案例、问题清单等3项成果。

  疏通堵点、推广亮点,不断完善督察链条

  督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动改革落实,要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记者采访了解到,多地重视对督察结果的运用,督察既为了解决难点、疏通堵点,也为了发现优点、推广亮点。

  “PPP项目操作不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执行不严;科技创新投入保障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湖南公布的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中期督察情况,在肯定总体效果明显的同时,梳理出共性问题9个、个性问题45个。在随后举行的督察反馈会议上,省委改革办当场向有关省直部门、市州下发督办函32份,并要求45天之内反馈整改情况。

  “发现问题—整改告知—跟踪督办—二次督察—通报结果—考核运用”,这套完整的改革督察工作链条已在湖南运行多年,被形象地称为“纠缠机制”,这一机制要求做到“质量不达要求不罢休、问题不被解决不罢休、协同不全配套不罢休、效果不达预期不罢休、责任不到人头不罢休”。

  湖南某市综合保税区前段时间运营情况不理想,省委改革办对其“贴身紧逼”,多次“纠缠”,今年3月,省委改革办的同志再赴该地督察。当地有关领导开始更加重视起这项工作,“这已经是省委改革办组织第三次来督察综保区工作。”

  对于督察中发现的基层创新举措和鲜活经验,湖南省委改革办将其纳入改革案例库,及时总结、宣传推介。目前已推出一大批改革案例,包括警务、土地合作经营、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涉农资金整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等,有的还要求在全省推广。

  统筹:本版编辑 许 诺

  《 人民日报 》( 2018年11月25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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