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整治骗保行为:该发现的没发现是失职

中青在线

  中青在线北京11月2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刘昶荣)今天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对欺诈骗取医保行为的惩治管理工作。11月14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沈阳市两家医院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判断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形势,医保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回头看”聚焦三个重点领域:一是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协助参保人员套取医保基金、虚记或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行为。二是零售药店,重点查处串换药品,刷卡套取基金等行为。三是参保人员,重点查处通过票据作假骗取基金等行为。

  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2018年9月11日,医保局联合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药监局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医保发〔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集中5个月的时间(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通过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国家医保局并已下发《通知》进行专门部署。《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向社会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以群众和社会举报为重点线索,结合智能监控筛查、大数据分析等发现的问题,精准锁定目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记者注:电话附在文末)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举报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案件,综合运用协议管理与行政处罚手段,采取约谈、拒付费用、暂停结算、黄牌警告、终止协议,行政处罚等方式。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药监、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配合,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吊销执业资格和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让敢于骗保者付出惨重代价

  针对《焦点访谈》曝光的骗保事件,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国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进入关键时期,曝出如此手段猖獗、性质恶劣案件,令人震惊、影响极坏,反映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仍是医保工作的重要短板,说明各地专项行动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既是阵地战也是持久战。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以《焦点访谈》曝光的案件为警示,深度剖析,全面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

  国家医保局将建立“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不处理是渎职”的问责机制,迫使各级医保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发现问题,严肃查处问题。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要让制度长出牙齿。一方面,继续主动与公安、卫生健康、药监等部门对接,协同指挥作战,发挥监管合力。另一方面,加强协议管理和行政监管,细化协议条款,对有组织的严重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让敢于骗保者付出惨重代价。”

  据了解,专项行动已取得了初步进展。如:吉林省长春市对761家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服务机构进行处理,拒付违规金额1000余万元。天津市暂停或解除了与92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协议,追回基金近1800万元,罚款2000余万元。河北省唐山市公开通报84家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查处情况,40家被暂停医保服务。山西省处理违规医疗机构309家,处理违规零售药店653家,追回医保基金151.35万元。

 

  

编辑:郭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