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冰雪特色校将获市财政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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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冰雪特色校将获市财政经费支持

    市教委、市财政局昨日印发《北京市支持校园冰雪运动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本市将对冰雪特色学校予以经费支持,支持标准第一年为每个学校50万元,以后每年根据评估验收结果按照25万元、50万元、75万元三个等级予以支持。

    通知中提出,2022年前将建成200所北京市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将对特色学校进行评估验收。

    市财政部门将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验收结果对特色学校给予经费支持。支持标准第一年为每个学校50万元,以后年度根据评估验收结果按照25万元、50万元、75万元三个等级确定。验收不合格的取消特色校资格,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市级经费主要用于特色学校开展冰雪运动活动和队伍建设,具体包括冰雪课程建设、冰场雪场租用、购买冰时、雪场门票、冰雪运动装备器材和相关耗材的购置,参加各级冰雪运动活动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医务监督支出,冰雪运动装备设施维护,聘请专家教练讲课费、劳务费、宣传制作等。

    根据校园冰雪运动发展需要,市财政部门还将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引导鼓励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参与冰雪运动。市财政部门对引入国内外优秀的冰雪运动教师和教练、改造建设校园冰雪运动场地予以支持。

    此外,各区财政部门应在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校园冰雪运动的基础上加大对本区校园冰雪运动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场地设施建设、社团建设、装备器材购置、学生冰雪运动技能培训、体验、赛事、交流活动及宣传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投入,推动本区校园冰雪运动发展。

    在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学校及其他项目经费要单独建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经费支出要取得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并做好留存工作。同时项目经费不得用于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以及各类罚款、捐款、赞助、员工福利、偿还贷款、基本建设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