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集中公开宣判4起涉恶犯罪案件

中青在线

    中青在线武汉8月31日电(黄文娟 杨伊琳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朱娟娟)为争抢旅游客源,湖北省武汉市陈某等6人,对相同线路的旅游经营者及大巴游客进行打、砸、威胁等犯罪活动。今天,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对6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6人分别获刑1年6个月至6年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法院查明,2016年12月,被告人陈某以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盘龙城巨龙大道门市部的名义,经营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至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一日游旅游线路。

    2017年5月,被告人宗某、商某加入该门市部共同经营。陈某、宗某、商某发现,武汉某公司所经营的旅游线路与其相同。为争抢客源,3人商议,通过邀约社会人员威胁对方公司工作人员及旅游大巴车上游客的方式,排挤同行、排除竞争,达到独揽该一日游旅游线路经营目的。

    2017年7月至8月间,陈某等6人多次有组织地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对与其相同线路的旅游经营者及旅游大巴车上的游客进行打、砸、威胁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陈某、宗某、商某、陈某二为首要分子,肖某、邹某、陈某三积极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等人结伙拦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另悉,当天,武汉市江岸、黄陂、经开区人民法院各一审公开宣判了1件涉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