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项目审批用时不超过90天

中青在线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刘芳)7月10日,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建设项目审批用时将不超过90天。这标志着深圳市政府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企业办理施工许可时间,是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根据世界银行对全球190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评价,在“办理施工许可指标方面,我国办理时间247.1天,排名第172位。2017年,深圳市政府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所花时间为267天。

    今年3月下旬以来,深圳市政府着手启动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先后从13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到6月下旬,梳理形成两个目录,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和《关于暂时调整适用和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有关规定的决定》,为改革提供了法制支持。7月3日,市政府六届一百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两个规章和两个目录。

    在这一过程中,深圳市提出“深圳90”的改革目标,即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总审批时间不超过90天。改革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房建类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85个工作日以内,市政线性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至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时间控制在33个工作日以内,至不动产登记完成,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以内。

    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刚介绍,行政审批是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老大难问题,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必须在自由与秩序之间实现政府的管制均衡,这次“深圳90”样本可以说是为全国的改革提供的一个模式。

    具体来说,这次改革针对不同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工程类别的特点分类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并相应制定了前述的两个规章;第二从制度设计上打破了原来的审批部门坐等审批的路径依赖,过去是由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申请下达前期的经费,现在改为发改部门对已经确定的建设项目主动下达前期经费,并明确项目建设的相关信息。过去是由项目建设单位向规划国土部门申报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现在改为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发改部门推送的项目、立项的信息,主动地选址找地。而房建类项目涉及国家省市权的审批等原因,暂时无法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国土部门先出具规划设计要点,满足项目方案设计的需要。

    此次改革最大的特色是重塑了审批流程。改革以前,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都比较笼统,这次改革将建设项目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所包括审批事项并联审批、并行推进,可能涉及办理的审批事项均不互为前置,具备必要条件就可以办理;第二,取消行政许可事项不必要的审批条件,如消防、人防、水土保持、环保等事项,不再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工程规划许可所需条件从原来的11项减少为4项。第三,合理精简审批事项,不再由建设单位到多个审批部门去审批。第四,调整部分事项审批时序。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以前是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现在报建企业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一并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五,缩短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前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书及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60天,现在压缩为25天。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过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发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40天,经过这次改革以后,时间压缩为5天。

    据悉,下一步,深圳市政府将组织开展对政府部门审批人员和企业报建人员的业务培训,抓好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定期评估改革成效,不断改进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