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新型毒品占戒毒所收治人员五成多

中青在线

    中青在线北京6月2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戒毒康复管理、指导支持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职能。

    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介绍说,目前,全国共有司法行政戒毒场所361个,收治能力为32万人。自2008年《禁毒法》实施以来,已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30万余人,目前在所近24万人。共有戒毒康复场所(区域)73个,累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10万余人,目前在册近6000人。

    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局长曹学军表示,新型毒品在我国加速蔓延,新型毒品滥用日益突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吸食新型毒品戒毒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加。截至目前,吸食新型毒品的吸毒人员已占场所吸毒人员总数的53%,有的个别场所比率就更高,甚至达到了80%、90%。吸食新型毒品的吸毒人员大量增加给戒毒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曹学军说,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对吸毒违法性认识不足,有的人认为新型毒品成瘾性不强,吸食几次没关系,不会成瘾,还有相当一部分吸毒人员因为吸食新型毒品,心理上发生了很大问题,偏执、易走极端,在情绪上表现为悲观、抑郁,喜怒无常,有的还产生了幻觉、幻听、被害的幻想,有自伤、自残倾向;在行为特征上,他们普遍都存在自我封闭、易对他人产生敌意、容易冲动、攻击性强等基本特点。

    曹学军介绍说,针对吸食新型毒品的吸毒人员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进行针对性教育戒治:一是加强入所的体检和甄别,甄别严重心理疾病和精神异常的人员,吸食新型毒品最主要损害大脑和神经系统,因此对心理疾病和精神异常的人员甄别非常重要,对确认为精神障碍的戒毒人员要给予充分慰藉,要减轻他们因幻觉、幻想导致的紧张、不安和一些攻击性行为,并由精神科的医生给予对症治疗。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这些吸毒人员有些暴力倾向,有自伤自残行为倾向,有一些精神异常的行为表现,如何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防止自伤自残自杀,是管理工作中的重点。

    三是重视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缓解他们表现出来的抑郁、焦虑症状,防止发生过激事件和安全事故。

    四是积极争取家庭帮扶和社会帮教,建立家庭和社会支持系统,帮助他们建立正常的与家庭交流的平台,运用一些社会力量来帮助进行教育,让他们通过强制隔离戒毒之后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编辑:杨海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