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方今年以来已抓获在逃人员638名

中青在线

    中青在线广州4月1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林洁 通讯员 曾祥龙 王威)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近日,根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广东省打击突出刑事犯罪“飓风2018”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广东省公安厅组织该省公安机关连续开展“飓风1号”“飓风2号”追逃专案收网行动,成功抓获在逃人员共638名,侦破一大批重特大刑事案件。

    今年以来,广东省公安厅紧紧围绕涉黑恶犯罪案件逃犯这一重点,结合广东公安“智慧新警务”战略,利用公安机关情报资源和互联网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研判,从海量数据中成功发现和梳理出一批涉案逃犯线索。

    线索上报后,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要求组织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追捕行动,坚决把在逃人员抓捕归案。随即,广东省公安厅成立“飓风1号”“飓风2号”行动专案组,集结精干警力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及追逃工作。

    “飓风1号”追逃专案组在上海、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11个省区开展了一次高科技条件下的“智慧追逃”大会战,抓获各类在逃人员264名,其中命案逃犯7名,涉黑案件逃犯4名,涉恶案件逃犯173余名,涉枪案件逃犯3名,故意伤害案逃犯77余名。行动中,共抓获潜逃5年以上逃犯35余名,其中潜逃时间最长的达14年。

    “飓风2号”专案组分赴各地开展落地查证和追逃抓捕工作,在3月27日至4月15日在短短的20天时间内,以广东省为主战场,在河南、湖南、广西、新疆、宁夏、陕西等十余个省区同步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抓获374名逃犯。

    根据广东警方提供的案例显示,2011年5月,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在调查盘踞在白云区新楼村一带的黑恶势力系列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村村民钟某洋(男,时年24岁)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警方随后开展的收网行动中,钟某洋侥幸逃脱。之后白云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钟某洋的追捕工作,通过各种手段梳理分析可能的去向,但其仿佛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飓风1号”追逃项行动开始后,白云警方综合以前的追捕情况,决定把工作重点放在其家人父母身上,采取“攻心”政策,通过劝导其家人的方式督促钟某洋自首。经办民警只要有时间都会抽空去钟家坐上一坐,和钟某洋的父母拉拉家常。一开始钟某洋的父母还十分抵触,但时间一长,那些入情入理的法律政策、利弊分析慢慢也入耳入心了。3月下旬,钟某洋在家人陪同下主动向白云警方投案自首,并对2011年参与涉黑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2003年4月,广州市天河区某招待所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嫌疑人潘某楼持刀捅伤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一直潜逃在外。十几年来,民警多次辗转浙江、重庆、东莞等地追捕,一直未能抓捕归案。2017年6月,广州天河警方重新梳理潘某楼的资料线索,发现潘某楼在案发前有个女朋友陈某丽,案发之回到重庆生活。民警迅速进行了摸查,发现该女子与一本地男子陈某富结婚,育有一小孩,但陈某富长期在外经商,经常去广东东莞。民警调取照片,发现陈某富与潘某楼长相高度相似,怀疑潘某楼冒用陈某富身份。为取得准确证据,民警前往潘某楼家乡提取了其父母的DNA,与陈某丽孩子的DNA进行比对,确认存在亲属关系。在证据面前,陈某丽承认了潘某楼冒用当地人陈某富身份,并交代了潘已经因非法持有毒品案被东莞警方刑事拘留。民警立即前往东莞看守所提审,在铁证面前,潘某楼终于承认自己的身份,并对2003年4月故意伤害案事实供认不讳。

    2015年6月,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对一涉黑团伙开展侦查,发现该团伙从2006年开始,在宝安区实施一系列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当地已经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扰乱了当地群众的工作生活、经营环境和社会秩序,但团伙骨干成员何某一直在逃。“飓风2号”追逃专案收网行动启动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围绕省厅下发情报线索开展深度研判。线索显示何某疑似潜藏在重庆市永川区,宝安分局民警通过排查,证实其可能居住在永川区某小区,便立即派员前往当地开展追捕。在永川警方的大力配合下,4月3日,经过警方不懈的努力,民警终于发现嫌疑人踪迹,确认嫌疑人在家后,抓捕民警迅速实施抓捕行动,成功将宝安区“105涉黑专案”的在逃嫌疑人何某抓获归案。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飓风2018”等专项打击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黑恶势力、涉枪爆、盗抢骗、涉黄赌和食药环犯罪。广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行动的带动下,广东省打击工作实现第一季度开门红,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大幅下降。据统计,2018年第一季度,广东省公安机关共破刑事案件4.3万余起,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6万余名,同比上升17.63%;逮捕犯罪嫌疑人2.6万余名,同比上升22.63%;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3.7万余名,同比上升7.13%。广东省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16.2万余起,同比下降17.23%。其中,接报刑事警情6.4万余起,同比下降17.38%;接报治安警情9.8万余起,同比下降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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