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公布20年前行政处分决定:曾给沈阳行政警告,当年未认定性侵

2018-04-08

中青在线北京4月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卢义杰)北京大学今天通过官方微博,公布了20年前对时任副教授沈阳的处分决定。沈阳近日被指20年前性侵女生高岩导致其自杀,引起舆论关注。

1998年7月的文件显示,该校认定,沈阳1995年9月至1996年5月,沈阳给中文系本科生上“现代汉语”课,与学习委员高岩接触较多。1996年5月,沈阳到香港城市大学访问期间,曾与高岩数次通信。1997年1月,沈阳回北京度假,高岩去沈阳住处,要沈阳“表态和她建立恋爱关系”,沈阳无意与高岩恋爱,但当时却回答说“那你就算是我的女朋友吧”,并与高岩搂抱、亲吻。

该校认定,沈阳1997年6月从香港返校后,终止与高岩往来。

1998年3月11日,高岩在家中突然死亡。公安部门鉴定,高岩系自杀致死。

北京大学认为,鉴于沈阳作为一名教师,在与女学生高岩的交往中行为不当,违背了《教师法》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沈阳行政警告处分。

当年,北大中文系则在《关于给予沈阳警告处分的决定》中认为,沈阳作为一名教师,在与高岩的交往中态度不够严肃,处理很不慎重,高岩之死虽确属自杀,但沈阳在与其关系上处理不当,无疑会使高岩思想上产生强烈刺激,沈阳又没有及时向组织反映自己与高岩交往以及发现高岩精神状态有问题等情况,以争取组织的帮助,以致酿成严重后果,造成了极坏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