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即日起摇号售房 对“无房家庭”给予倾斜

中青在线

    中青在线杭州4月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董碧水)杭州今天下发通知称,自2018年4月4日起,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申领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应采取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开展销售。

    这份由“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下发的名为《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同时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商品住房销售的实施主体,应一次性公开销售所有准售房源,并对“无房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给予倾斜。

    《通知》还明确,当意向客户登记数量超过准售房源数量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联系公证机构,采取公证摇号方式产生选房家庭和选房顺序号,并按序售房。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置意向登记条件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设置有利于内部人员、关系户等购房的条款。

    《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确保选房结果与网签名单一致,杜绝炒卖房号等行为。对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二次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3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三次(含)以上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6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

    据了解,杭州此次摇号售房的市区范围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下沙、之江、萧山、余杭、大江东、富阳、临安。对办公、商业等非住宅则不实行公证摇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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