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6日将电视直播朴槿惠案一审宣判

中青在线2018-04-03 16:26:59显示图片

    中青在线北京4月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陈小茹)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4月3日发布消息称,负责审理朴槿惠案的刑事合议22部已决定,4月6日下午2时10分起进行的朴槿惠“亲信干政门”案一审宣判,将进行电视直播。

    韩国大法院在2017年7月对《关于法庭旁听及摄影的规则》中有关直播规定规则进行修订,允许电视台在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一审、二审宣判进行直播。此次朴槿惠案一审宣判,将是该法修订后实施的首例,朴槿惠也将成为第一位媒体直播接受审判的被告人。

    今年2月27日,韩国检方以朴槿惠涉嫌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强迫企业出资等21项罪名,提请法院判处朴槿惠30年监禁,同时处以1185亿韩元(约合6.96亿元人民币)罚款。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此前曾计划于3月16日宣判,后因变故推迟至4月6日就朴槿惠案作出一审判决。不过,自去年10月16日以来,朴槿惠宣布抵制法庭审理,据悉也将缺席6日的一审宣判。稍早前,她已明确表示拒绝对其一审宣判进行电视直播。

    依据韩国新修订的《关于法庭旁听及摄影的规则》规定,是否允许电视台对一审、二审宣判进行直播由审判长决定。即便被告人不同意直播,但只要审判长认为国民的知情权等公共利益大于被告人因直播所受到的不利,就可允许直播。出于这一规定,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3日表示,考虑到此案涉及的公共利益等诸多因素,决定允许电视直播,但为了维持法庭秩序,法院将自备摄像机拍摄并向外界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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