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月内接连发生较大爆炸事故 山东省政府约谈枣庄市政府

中青在线2018-03-30 10:44:27显示图片

    中青在线济南3月30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邢婷)继在春节期间发生“2·19”较大爆炸事故后,不到两个月内,山东枣庄又发生了“3•27” 较大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3月28日,山东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通报称,按照有关规定,山东省政府对枣庄市政府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根据该通报,2018年3月27日16时52分,枣庄市薛城区泓劲商贸有限公司租赁的枣庄甘霖实业有限公司废旧厂房在焊接施工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经初步调查,李继兴、张涛(均为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人)两人以枣庄泓劲商贸有限公司名义租赁枣庄甘霖实业有限公司旧仓库,准备制造油漆原料(尚在建设过程中),在切割改造废旧油罐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通报称,按照有关规定,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这起事故调查挂牌督办,将枣庄市薛城区列入省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县。山东省政府对枣庄市政府进行安全生产约谈。枣庄市政府要加快事故调查处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事故调查报告要及时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审议,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上述通报认定,“3•27” 较大爆炸事故是一起典型的租赁厂房(仓库)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通报要求各级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行动,加强对租赁厂房(仓库)和停产复工企业的排查整治。

    排查重点包括:停产停工企业是否按规定复产复工或假停真产;闲置厂房、仓库是否违规租赁生产经营;是否逃避淘汰落后产能转移生产能力;是否利用淘汰、闲置危险化学品装置、储罐等非法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场所;是否存在名义上为一般工商贸企业,实际上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非法违法行为。

    通报要求,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巡查,对责任不落实、行动迟缓、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及时曝光、通报、约谈;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处理,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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