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旅游能否让旅游业为深化改革破冰

2018-03-29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改革进入深水区时,2017年、2018年连续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全域旅游,此次又正式印发《意见》,意义深远。

  全域旅游最大众化的理解是,随着旅游日益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人们越来越不满足于到景区景点旅游,而是渴望去更大的空间休闲、度假、旅游。正如《意见》中所说,“随着大众旅游时代到来,我国旅游有效供给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旅游进入新时代,倒逼旅游目的地多部门齐抓共管,将一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统一规划布局、优化公共服务、推进产业融合、加强综合管理、实施系统营销,更好满足旅游消费需求。

  《意见》的印发,是旅游业更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其中提及的三项原则、四项目标和八项任务,都反映出此种语境下的旅游,不再是狭义的就旅游论旅游。

  以《意见》第九条“强化政策支持,认真组织实施”为例,就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强化旅游用地用海保障,加强旅游人才保障,加强旅游专业支持等进行了专门论述。2015年,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从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明确旅游新业态政策、加强旅游用地服务监管三方面提出12条措施,在提高旅游用地市场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方面,释放出诸多政策利好。《意见》再次提出“强化旅游用地用海保障”,是否会有进一步的相关文件出台,或各地在实施全域旅游的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难题,有哪些创新性尝试,拭目以待。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一些地方旅游业发展的实践中,政府主导曾在一些特定的地方和特定的时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一些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文件、办法也在推动旅游业又快又好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要看到,随着中国旅游业进入新时代,全域旅游的不断发展,可能会倒逼一些不再适合改革发展的部门法律、法规、文件、办法做出调整。就像蚕蜕皮有一个破皮的过程,会有阵痛,但这是生长痛。

  如何在全域旅游建设的同时,更多释放出基层的活力,打破固化的管理模式,助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变,应该是《意见》出台更深远的意义。正如《意见》中提出的,“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把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遵循统筹协调,融合发展,构建全域旅游共建共享新格局;因地制宜,绿色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互促进、共同提升;改革创新,示范引导,努力破除制约旅游发展的瓶颈与障碍,不断完善全域旅游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产业体系。”

  《意见》在结尾处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全域旅游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勇于创新,积极作为、狠抓落实,确保全域旅游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意见》出台后,有旅游领域专家认为,如果说40年前的改革,解放了生产要素的活力,那么现在进行的改革,将会打破市场经济的固化管理模式,释放出市场的活力。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如果各地在实施全域旅游的过程中,先行先试,以旅游产业作为破冰产业,在改革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有益尝试,将对当地旅游业的改革,甚至对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