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把持村两委!甘肃14名"村霸"被依法开庭审理

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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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上午,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常进元等14名被告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职务侵占、受贿、妨害作证、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常进元通过不正当手段先后当选兰州新区中川镇华家井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在此期间拉拢培植亲信,安排其亲信担任村支书、社长等职务,其做事独断专行,随意殴打对其不满的群众;通过指使上述人员阻拦村民建房、管道施工等方式,迫使相关人员和单位向其“送礼”,大肆敛财,实施敲诈勒索; 长期把持村两委,架空基层组织,将土地以村委会名义违法进行转让、倒卖,破坏农用地进行挖沙取土获利;将村民集资款在其团伙内私分,侵占集体财产;为泄私愤,指使成员采取堵门、挖路,破坏正在生产的企业供电设备等手段,逼迫企业缴纳所谓“赞助费”,为其个人及团伙渔利。 常进元等人在华家井村称王称霸、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秩序,属于典型的“村霸”恶势力。公诉机关认为, 对常进元等人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具体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进行了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兰州新区部分人大代表、60余村两委成员及各界群众等200多人旁听了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责编: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