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文化界黑名单”案宣判,朴槿惠负有责任属于共犯

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金惠真】首尔高等法院23日针对“文化界黑名单”案做出二审判决。因在朴槿惠政府时期主导制定“文化界黑名单”而被以“滥用职权罪”起诉的前总统秘书室室长金淇春和前文体观光部长官赵允璇分别获刑4年和2年。此外,法院还认定朴槿惠在本案中负有责任,属于共犯。

  据韩联社报道,二审法官宣判时表示,将持不同意见或批评和反对政府的人士排除在政府文化艺术补贴范围之外,这侵犯了他们在文化表演和活动领域不被差别对待的权利,也有悖于追求平等和禁止差别对待的宪法原则。法官称,总统及其亲信有组织地策划和实施这样的计划,在文化界乃至整个韩国历史上都前所未有。而参与这种违法行动的所有人,都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表示,时任总统朴槿惠认为文艺界偏于左派,遂形成“排除左派文艺人士领取政府补贴”的政策基调。而随后金淇春等策划制定该“黑名单”并报告给总统。这意味着总统默认了“文化界黑名单”的存在,这是滥用职权的行为,因此朴槿惠是本案的共犯。

  据报道,这份黑名单起初只有数十人,最后不断扩大,电影演员宋康昊、河智苑以及导演朴赞郁等人均在名单之列。法新社称,名单最终共有一万多名文艺界人士。此名单最初于2016年被曝光。青瓦台及韩国文体观光部最初一直否认该名单存在。但2017年1月,文体观光部改变态度,承认“黑名单”属实,并“深感羞愧”。

  韩国纽西斯通讯社称,金淇春、赵允璇在二审中均获加刑,原因是日前检方发现新的“青瓦台秘密文件”。这些文件于2017年7月至9月陆续在青瓦台秘书室文件柜中被发现,是朴槿惠政府时期各秘书室保管的内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