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将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化

中青在线

    中青在线上海1月2日电(高远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王烨捷)今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通报的《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及《专项行动计划》,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落实《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和任务时间节点。

    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介绍,《实施方案》将“围绕一个目标”——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在着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着力弘扬契约精神,保持上海“合同执行”的强项优势;着力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补齐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短板;着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保障优化上海营商环境建设等“四个着力点”上发力。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三部分。其中,在“具体措施”方面,《实施方案》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把握市场准入标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5个方面提出了19项工作举措,细化分解为33项具体的重点工作任务;在“工作要求”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分工协作、统筹推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从思想、制度、机制等方面确保司法服务保障上海营商环境建设有序有力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在部署大会上强调,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主体的合力参与和推动。

    上海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市政协、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和上海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上海高院特邀监督员、咨询员、专家学者,上海各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上海高院各部门中层副职以上人员等参加了动员部署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