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盗贼丢失盗窃所得报警求助后被捕

法制日报——法制网

    “偷鸡不成倒蚀把米”,盗窃所得财物遗失后,盗贼竟然向公安机关报案!日前,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该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何某、汪某某分别系湖南省娄底和江西省上饶人,今年8月,二人通过QQ认识,并上网搜索在铜仁市区机关单位上班且有职务人员的信息,通过在被害人单位蹲点守候,跟踪找到其住处,伺机盗窃。

    9月7日下午5时许,两人趁被害人家中无人之机,使用撬棍、起子等作案工具,将被害人家房门撬开,入室窃得现金一万余元及其它财物。

    盗窃得手后,两人坐出租车离开铜仁,却将盗窃所得的部分现金、财物遗失在了出租车上,于是。怀着侥幸心理的二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找遗失的财物,不料难逃民警“火眼金睛”。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意在互联网上发布个人信息,比如姓名、家庭住址、行踪等;不要在家中留存大量现金,对家中的财产情况要注意保密;家中门、窗要做到安全防盗,家中无人时要将门反锁;避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造成财物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