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加大网络食品安全的监测和违法查处力度

中青在线2017-12-02 07:42:30显示图片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 陈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二司副司长范学慧30日说,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互联网+食品”新业态乘势而上。食药监总局下一步将加大网络食品安全的监测和违法查处力度,促进网络食品经营健康发展。

  范学慧在当天举行的2017中国食品发展大会上说,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中国互联网餐饮外卖市场规模为3500多亿元,占全国餐饮业营业总额10%左右。但与此同时,“互联网+食品”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

  范学慧指出,主要问题在于,一是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把关不严;二是部分入网食品经营者安全意识不高、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经营条件较简陋,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三是与传统食品经营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相比,网络食品经营由于虚拟市场交易,涉及信息发布、第三方平台、线上线下结算、商品配送等方面,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四是监管难度较大,网络食品的虚拟性和跨地域特点给行政管辖、案件调查、证据固定、行政处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带来一些问题。

  为解决“互联网+食品”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的监管空白,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食药监总局在11月初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范学慧就此指出,办法主要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强化经营信息公开,明确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明确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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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餐饮服务须线上线下一致 餐饮提供者须有实体经营门店

  法制网讯 记者张红兵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获悉,由该局制定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审议通过,《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增长,饿了么、百度外卖、美团外卖三家互联网订餐平台形成了三足鼎立局面。

  《办法》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并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须有实体门店,须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不得超范围经营。《办法》着重强调,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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