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假记者以扶贫建房指标诈骗193万余元获刑15年

中青在线

  中青在线海口12月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任明超) 缴纳1.5万元押金就可以拿到一个扶贫建房指标,可领取4万块砖(价值1.24万元)和10吨水泥(价值5000元),建房竣工验收后还可退还1.2万元。“董记者”带来的“好消息”在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大兴镇等众多村庄传开了。村民纷纷找“董记者”交押金。“董记者”是董政强自称的身份,他拿着南海教育网的工作证,自称是记者,认识扶贫办的领导。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一则案例揭示了这位假记者自我毁灭的诈骗之路。经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东法院)审理查明,董政强在南海教育网从事临时工作,是个假记者。董政强以办理扶贫建房指标为由诈骗193万余元。近日,乐东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政强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经法院查实,56岁的董政强无固定职业,曾在南海教育网从事临时工作,南海教育网在2013年1月1日给董政强发放工作证。南海教育网是海口一家传媒公司开设的,不具备发放记者证的资格。

  2013年12月21日,董政强到某砖厂,出示了南海教育网的工作证,谎称自己是记者,负责农村扶贫的建房指标,需在砖厂购砖。砖厂的工作人员信以为真,砖厂股东李某与董政强签订购砖协议,约定每块砖0.31元,每拉10万块砖(价值3.1万元)即结算付款,村民持董政强签名的砖厂收据(砖票)即可提走砖。

  与砖厂谈好后,董政强向村民谎称向其缴纳1.5万元押金即可获得一个扶贫建房指标,可领取4万块砖和10吨水泥,建房竣工待其验收后还可退还1.2万元。许多村民信以为真,纷纷向董政强缴纳1.5万元不等的押金,并从董政强处领取砖票及水泥票。

  自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村民凭董政强签名的砖厂收据(砖票)从砖厂提走砖500万块,价值约150万元。董政强陆续收取了村民大量的押金,除了先后向砖厂支付购砖款80万元外,其他的押金均用于购买私彩等挥霍,并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余下的71.8万余元购砖款。

  2016年8月,砖厂发现董政强收取了每户村民1.5万元,超过每户村民提取的4万块砖的价值,但董政强没有及时支付购砖款,就拒绝村民继续提取砖,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部分村民发现无法提取董政强承诺的4万块砖后,就向董政强追讨已缴交的款项,但董政强以各种理由逃避,村民发现被骗后,陆续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6年8月中旬,董政强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最初否认诈骗事实。随着越来越多的村民报案,董政强最终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被骗的除了村民外,还有一些学校的老师、清洁工等。董政强拿着南海教育网的工作证,在外喝酒对着餐厅服务员,甚至自己的亲家等,都大肆宣扬自己从事记者工作。对于“董记者”的神通,受害人都没有怀疑,甚至董政强的亲家都信以为真,还介绍他人向董政强支付扶贫建房指标款。

  经查,董政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向其交押金就可以从其处拿到扶贫建房指标为由,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93.396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乐东法院认为,董政强以扶贫建房指标为由对不特定多数人进行诈骗,涉及对象众多,且绝大多数为村民,影响极坏,危害后果严重,应予严惩。该院判决董政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万元,对董政强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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