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鼓励新建改扩公共停车设施 最高可补贴4万元

中青在线2017-11-04 18:53:23显示图片

    (原标题:成都鼓励新建改扩公共停车设施 一个泊位最高可补贴4万元)

    作为交通参与者,你也许会发现马路上越来越多的占道停车,也许你有过为了找车位到处转圈的经历。车位侵占了道路资源怎么破?公共停车位总感觉不够又怎么破?近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将于11月20日实施。成都将逐步减少路内停车设施,释放道路资源。鼓励企业、个人新建、改扩建停车设施,其中P R停车场的泊位补贴,最高可达4万元一个。

    逐步减少路内停车泊位

    释放道路资源

    路内停车泊位,也就是俗称的“占道停车”。逐步减少路内停车泊位,就是为了释放道路资源。为此,成都市将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强打击无照经营、随意圈地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同时依法加强违法停车治理,完善路内停车管理,同步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和停车诱导设施,公共停车设施建成后,逐步取消其周围500米范围内路内停车泊位。

    如何盘活既有停车资源,成都市引入推动共享停车概念。将引导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设施对外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与周边商业办公建筑等错时共享停车泊位,支持个人所有停车设施错时、短时出租(出借),并取得相应收益。

    同时,与停车设施建设同步推进智能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发挥市停车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不同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立全市统一的智能停车管理平台,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升停车便利性,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诱发的交通需求。

    鼓励改扩建公共停车设施

    每个泊位最高奖补4万元

    《意见》中,成都市明确鼓励规范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小型立体停车设施。采取自下而上、业主自治的方式,鼓励和规范停车困难的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用地因地制宜建设小型立体停车设施,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包括采用自有用地地下空间新建、拆除部分既有建筑改建、对既有停车设施扩建等方式增建的停车设施。利用自有用地、闲置土地、建筑腾退空间等建设的小型立体停车设施。包括机械停车设施、简易自走停车设施、双层斜坡停车设施等临时停车设施设备。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范围内,建设地上P R停车设施,每个泊位可获2万元奖补,地下P R停车设施,每个泊位可获4万元奖补。

    根据《意见》,如果市民把车停在地铁站、高铁站的P R停车场,再换乘公共交通出行,将享受停车优惠的政策。此外,成都市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除外)。其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双方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除外)。

    住宅小区自有用地建设的小型立体停车设施,则由土地使用权人与投资建设单位提前协商一致,合理确定场地占用费及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记者赖芳杰 实习生 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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