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生态核心区永久禁建外销房地产

2017-09-25

    中青在线海口9月2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任明超)“永久停止中部生态核心区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除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海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外,严禁围填海”。今天,海南省对外发布了海南省委七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三十条决定突显海南生态立省的决心。

    严禁围填海来自于《决定》第七条。该条规定,海南将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和规范审批程序,除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海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外,严禁围填海。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域、海岛,对可开发利用的海域、无居民海岛,严格环境准入与环境保护要求。全面恢复修复受损海岸带生态系统,严守海岸带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实施海岸带开发规划管控,实行岸线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海岸带管理责任制,对海岸带保护开发、海岸带防护设施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等实施动态管理。

    永久禁建外销房地产来自于《决定》的第八条。该条规定,海南将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坚决不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科学调控房地产开发布局、规模、结构和总量,稳妥发展分时度假、共享型住房产品,全面实施商品住宅全装修,发展装配式建筑,永久停止中部生态核心区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制定严格的地方环境标准,分区分类集约发展医药、油气、低碳制造等新型工业,高标准规划建设六类24个产业园区,实施“飞地”政策,原则上所有工业项目须依规划进入园区。

    《决定》对外展示了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力争走在全国前列。确保海南的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努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到2020年,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全面巩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绿色的发展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形成。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主要河流湖库水质优良率不低于95%,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5%,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平。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在全国前列。

    针对海南省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部分市县领导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自觉性有待提高;地方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尚未健全;一些部门环境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地区的一些职能部门存在慢作为、推诿扯皮等现象,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在关于《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的说明中进一步明确,要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