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通报“问题大葱”事件进展:全部封存并进行无害化销毁

中青在线2017-09-01 11:38:37显示图片

  中青在线济南9月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邢婷)9月1日,山东省寿光市委宣传部在其官方微信公号发布通报称,目前已对流入该市的5.2万斤确认含有国家蔬菜禁用农药甲拌磷的“问题大葱”全部封存并进行无害化销毁。

  上述通报介绍,8月24日,寿光市公安部门先后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市部分预冷库外的大葱废叶含有毒成分。接到报警后,公安部门迅速进行了现场取证、抽样检测,并对截获的大葱来源展开追查。

  同时,寿光市第一时间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镇(街)和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组员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至上级有关部门。

  经调查,确认问题大葱由寿光市发葱商董某从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办事处解放村购进,总量5.2万斤。8月23日,大葱贮存业主对大葱进行去根、去烂叶初加工后贮存于冷库中。对此,公安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当天赶赴沈阳市种植地进行追根溯源。

  8月24日,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的5.2万斤问题大葱全部进行了封存。8月27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辽宁省新民市张家屯乡哈太堡子村村民孟某抓获,并于28日凌晨押解回寿光,现羁押于寿光市看守所。据孟某交待,其在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办事处解放村承包200余亩土地种植大葱,8月初向大葱喷洒了甲拌磷农药,8月22日将5.2万斤大葱销给寿光市发葱商董某。

  据介绍,从抽检结果看,该批次大葱含有国家蔬菜禁用农药甲拌磷,寿光市市场监管部门向沈阳市于洪区农业部门发送了协查函。

  事件发生当天即8月24日,寿光市组织有关部门,对问题葱叶全部进行了收集销毁。8月25日,对未流入市场,只是在寿光初加工、贮存的外地大葱进行了全面排查、抽检,没有再发现农残超标问题。8月31日上午,对封存的问题大葱集中进行了无害化销毁。目前,对相关人员的行政处罚也在依法依规进行。

  通报称,寿光作为全国的蔬菜之乡,对于进入寿光市场或超市的外地菜,都做到了逐批抽检。下一步,对进入寿光境内未流入市场、只进行初加工、贮存的外来菜,寿光市将加强抽样监测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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