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言值】为受虐男童“捐款”成个人稿费?孩子家长和作者怼了起来

中青在线

    王钟的

    陕西渭南六岁男孩鹏鹏惨遭继母殴打,他的遭遇在网上被广泛传播。在图文创作APP“美篇”上,一位名叫“渤海一角”的网友在征得鹏鹏母亲柴小媛同意后,发表了题为《呼唤鹏鹏》的文章,一个多月共获7198次打赏,金额估算超万元。然而,当柴小媛向“渤海一角”询问资金情况并要求用于鹏鹏的治疗时,却遭到了拒绝——作者称,打赏属于稿费,自己有权处理。

    这一幕,让人联想起去年发生在深圳的“罗尔事件”。罗尔的救女文在短短两小时内获得了200多万元打赏,后来他被质疑拥有多套房产,孩子的大部分治疗费用也由医保报销。该事件成了当年最富争议性的慈善事件。尽管在微信团队介入后,罗尔获得的打赏被原路退还,但是关于打赏式慈善的争议并未终止。

    在“罗尔事件”中,因为罗尔与被救助者的父女关系,打赏被视为是对孩子的捐助,即便罗尔本人也不否认。然而,由于《呼唤鹏鹏》作者是第三方,文章中也没有明确说明赏金性质,赏金现在的处置方法在舆论场引发了撕裂。一些志愿者认为作者不应该截留赏金,指责其消费鹏鹏敛财,但也有爱心人士认为既然是打赏,如何处理、公不公布明细都是个人自由。

    模糊化、诱导性、难以追溯,是社交软件打赏功能的普遍特点。读者打赏一篇文章有很多理由,可能是因为作者写得好,可能是因为内容引发共鸣,也可能是为了向鹏鹏、罗尔之女那样需要帮助的对象献一份爱心。但是,平台一般不会甄别打赏者的目的,最多只是允许作者写上引导语而已。换言之,如果作者未事先约定打赏目的,赏金确实很难被界定为捐款。

    然而,《呼唤鹏鹏》通篇用鹏鹏的口吻写作,语言十分煽情,容易让人误解为是和鹏鹏非常亲近的人所写的,打赏就是直接帮助鹏鹏。不管作者有没有处置赏金的权利,他利用了公众对鹏鹏的同情吸引打赏,却不将赏金回馈给鹏鹏,至少应受到道德谴责——无论赏金最后是流入了私人的腰包,还是用于其它慈善项目,都摆脱不了“消费受虐儿童”的嫌疑。

    2016年9月1日起实施的《慈善法》明令禁止个人公开募捐,但是没有禁止“个人求助”。在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发起的捐款,都以个人求助的名义开展。虽然法律为个人求助开了一道口子,但是以打赏为方法的求助,已被屡次证明不符合现代慈善的规范和原则。

    明确捐助目的、对求助金额有预计、公开资金流向是慈善界的通行做法。打赏这种在社交平台上以小额资金对文章表达赞许的方式,并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如果作者在求助中模糊处理是否接受捐助,就会让捐款“名不正言不顺”。尽管微信等平台设置了打赏封顶限制,但这个封顶并不一定匹配求助所需金额,甚至作者也没法控制赏金的涌入。而赏金流向如何向每个人打赏者回馈也没有很好的机制。说白了,打赏这个功能就不是为个人求助开发的!

    正因如此,专业化、正规化的网络慈善平台更应该成为主流。近日,“一元钱买画”帮助自闭症、智力障碍儿童的活动走红,其背后就有专业慈善机构的参与。“轻松筹”则探索出了一条“基于熟人关系的社交众筹模式”,并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这种专门的网络慈善平台,制度设计健全,核实与监督完善,引发的争议较少。反之,在社交平台上发起求助,引发争议已难言偶然。

    无论是身陷困境的求助者,还是社会上的爱心人士,都应该逐渐减少对打赏的依赖,这不仅是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是对整个网络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