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中青在线

    中青在线杭州8月31日电(刘丹丹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董碧水)《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是浙江省学前教育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为此,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教育厅联合举行条例宣传贯彻会。浙江省教育厅厅长郭华巍称,《条例》首次在法规层面明确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的基本方向,突破了一系列制约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回应了百姓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促进浙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范学前教育行为,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条例》共9章58条,涉及幼儿园规划与建设、幼儿保育及教育、工作人员规范、幼儿园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府职责,明确幼儿园规划与建设要求,保障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资源,每个乡镇至少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

    《条例》要求,要保障和提高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待遇,提高保育教育人员职业素养;要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学前教育必要经费。严管虐待、体罚、侮辱学龄前儿童行为,防止和纠正幼儿园的小学化教育。同时,特别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加幼儿园男性教师的数量等。

    据统计,截止2016年12月,浙江省共有幼儿园8586所,适龄在园儿童187.68万人,全省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7.5%,幼儿园教师12.4万人,幼儿园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了91.3%,全省幼儿园等级率达到89.7%,一二级幼儿园(优质资源)覆盖率达到50.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了85.1%。

    近年来,虽然浙江的学前教育在教育资源、办园条件、财政投入、师资队伍建设和保教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历史欠账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力伟说,学前教育仍是浙江教育的短板之一。

    “一方面‘有园上’已成民众的一种刚性需求;另一方面‘上好园’又成了新的期盼和要求。”郭华巍也认为,尤其随着国家两孩政策的全面放开,户籍制度改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政策的调整,浙江“入园难”问题将会进一步显现。

    据有关方面预测,仅二孩政策后浙江省每年将新增15-20万人,到2020年预计全省在园幼儿人数将新增47万人左右。而根据各地教育部门上报统计,到2020年全省需新建幼儿园1144所,扩建幼儿园406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