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聆讯 章莹颖绑架案嫌犯几乎一言不发

中青在线2017-07-04 01:56:19显示图片

法庭外要求为章莹颖伸张正义的人们。(图片来自网络)

    中青在线华盛顿7月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驻美国记者 刘平)当地时间7月3日上午,一家美国联邦法院决定不许保释、继续关押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绑架案的嫌犯本伦特•克里斯滕森。

    此案受到各方高度关注。因旁听人数过多,负责此案的助理法官埃里克•朗临时更换了首次聆讯的法庭,移到了该法院3楼一间更大的法庭。早上8点半开庭前一个半小时,法庭全部45个座位均已被占。章莹颖的父亲及家人、嫌犯克里斯滕森的家人均出席。在法庭外聚集有数百人,要求并支持法院为章莹颖伸张正义。

    当地媒体报道称,在9分钟的聆讯期间,克里斯滕森除表示知晓其个人权利外,再没有任何发言。此前其曾表示自己无罪。

    朗法官询问克里斯滕森的代理律师伊凡•布鲁诺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准备好下次开聆讯时,布鲁诺表示需要几天的时间。法官决定下次聆讯时间为7月5日(星期三)下午3时。届时将决定克里斯滕森是否可以保释。

    布鲁诺在法院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案刚刚开始时,他与克里斯滕森见了几次面,目前仍没有准备就绪。布鲁诺还表示,在最终判决作出之前,任何人都假定是无罪的,“我的职责就是确定这一点”。

    首次预审暂时安排在7月14日上午10时。此前,如果陪审团确定克里斯滕森有罪14日的庭审可以免除。

    当前克里斯滕森被关押在梅肯郡看守所Macon County Jail。检方女言人沙伦•保尔称,如联邦”绑架罪”成立,克里斯滕森将面临终身监禁。1932年美国发生著名的林德伯格绑架案,首次飞越大西洋的美国飞行英雄查尔斯•林德伯格的幼子被绑架并最终死亡。美国国会通过联邦绑架法(亦称林德伯格法)。该法规定,若绑架案在一周后还未获侦破,那么就推定绑架犯已经越过了州的边界,联邦调查局自动对该案享有管辖权。如经陪审团提议,可判处绑架犯死刑。在1970年代,美国最高法案对死刑进行了修订,规定绑架罪本身不再构成判处死刑的先决条件。

    美国伊利诺伊中区联邦地区法院的官方信息显示,埃里克•朗法官2015年5月被中区法院提名并任命为助理法官,朗法官拥有法学和金融学学位。按美国法律,联邦法院系统内的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地区法院的法官均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并且是终生任职的,统称为联邦法官,又称为“宪法第三条法官”,因为其任命源自美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国会可随时规定设立的下级法院”。根据这一原则,除了最高法院外,国会有权在全国设立联邦法院。美国第一届国会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的司法辖区,在每个司法辖区内设立联邦法院。当前美国一共有13个上诉法院、94个地区法院和2个有特别司法权的法院。助理法官由联邦地区法院提名和任命,不属于“宪法第三条法官”之列。(国际部编辑)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