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中青在线2017-06-23 21:05:16显示图片

    中青在线讯(罗婷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林洁)近日,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团省委书记池志雄,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华杰、团省委副书记梁均达以及来自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法工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15个厅局和有关高校领导、各地市会员代表共200余人参加大会。

    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总结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以往工作成果,全面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副书记石佑启新当选为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广东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局局长邓建伟、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专委李庆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洪适权受邀出席并分别就“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主题发言。会上,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为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新当选会长石佑启颁发荣任证书,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发表讲话。

    充分发挥研究会覆盖领域广泛、智库资源丰富的优势,努力成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政策的有效“建言者”,牵头推动“两条例”立法修订。经广东省人大批准,联合省人大法工委等单位,于2007年1月1日修订出台中国首部有未成年人代表全程参与起草并获通过的地方法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于2009年1月1日修订出台《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涉及网瘾、吸烟、酗酒、流浪、校园安全等影响青少年健康等主要问题。2011年6月1日,会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实施细则(试行)》,为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非监禁刑适用率偏低及判后监管难问题提供依据。推动将未成年人、25岁以下青少年涉罪犯罪率纳入省“预青”考核重要指标。

    研究会注重理论研究,以专业为支撑、以课题为载体,形成了一系列的调研报告。研究会深入粤东西北开展调研,完成《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事务社工发展现状及趋势》课题,提出适应粤东西北青少年成长发展需求、特点以及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青少年事务社工发展模式。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形成《广东未成年人犯罪调研报告》,深入分析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的现状、成因并提出具体对策。针对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开展调研并形成《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问题与对策—基于广东省共青团的探索》,完成从共青团角度解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问题的理论探索。针对广东省青少年毒情形势及特点,调研并形成《当前广东青少年吸毒问题及对策研究报告》,为广东省制定青少年禁毒举措提供借鉴。

    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社会化动员,研究会积极推动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截至2016年底,全省青少年事务社工共计9426人,累计服务青少年180万人次。实施“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投入128万帮助粤东西北与珠三角社工机构结对帮扶,引进珠三角优质社工资源协助粤东西北地区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并联合中山大学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中心,共同推动全省专业社工服务均衡发展。目前,推动建立了一支356名青少年社区矫正社工和7580名志愿者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共青团新闻中心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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