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仍需“拍苍蝇”!拿扶贫当摇钱树,问题有多严重?

2017-06-15 19:38中青在线

  精准扶贫和扶贫资金发放到位,与政府基层治理的成效关系密切。在不少地方,能否合理安置扶贫资金。落实扶贫政策,也是对政府工作能力和廉洁程度的考验。

  但凡出现基层扶贫中的腐败问题,看似是“小事”,其实关乎重大。6月14日《检察日报》就点名批评了一个基层腐败的案例,便是基层扶贫腐败的典型案例。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了解,2014年,湘西州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州审计局原副局长黄大健在担任该局驻泸溪县兴隆场镇德堡村扶贫工作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扶贫资金。该院通过初查发现,由于监管不到位,黄大健将扶贫工作作为其牟取私利的“摇钱树”。

  案件查明后,2015年6月,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黄大健有期徒刑四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6月10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反馈“机动式”巡视情况。在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其中就包括:

  “扶贫资金使用不够精准,资金拨付不及时,闲置问题突出,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多发。”

  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不容小视。在反腐的“打虎拍蝇”中,扶贫中的腐败往往发生在基层,尤其在贫困县,这种现象更加明显,这是被老百姓最深恶痛绝的“苍蝇”腐败。

  侵占扶贫资金、吃拿卡要、挪用公款、中饱私囊、挥霍浪费、优厚亲属等都是基层腐败的症状。

  国家发给老百姓的扶贫资金,对贫困群体无疑是“救命钱”,被地方官员层层克扣后,老百姓能拿到的金额缩水,甚至根本拿不到钱。这样的问题在基层不少见,有什么办法可以整治吗?

  2015年底,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随后又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

  “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惩处。

  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明确表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保障资金与扶贫对象的精准对接十分必要。尽管国家已采取了精准拨付的策略,成效颇丰,但如何更公平地确定适用对象和使用方向,依然需要仔细甄别和研究。

  比如,可以在农村低保对象识别的基础上,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利用大数据分析的方法确立扶贫对象。在一些基层政府,国家发下来的扶贫金可能首先照顾的不是最困难的群众,而是由个别握有实权的领导决定,分配与发放也缺乏监督管控,整个过程暗箱操作。这种怪现象会让老百姓求助无望,民心渐失,导致基层治理走向无序和混乱。

  对于基层一些官员对资金的挪用、贪污现象,应该提高扶贫资金发放使用的透明度,做到信息公开、有效监督。扶贫对象如果能随时查到资金的分配、流动、发放情况,很多误会便不会发生。若将扶贫资金落实情况纳入当地官员政绩考核中,一旦扶贫出了大问题,乌纱帽也将不保,这对基层干部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参考资料:人民网、中青在线、检察日报等

  撰文/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