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创业者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中青在线

    惠及6类创业群体,个人最高可贷30万

    记者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7日起,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到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创业者也可到威海市创业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181号窗口)提出申请。与往年相比,市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在申报条件、贷款额度、贴息方式等方面,都有明显变化。

    (一)明确扶持对象创业贷款惠及6类群体

    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调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二)明确贷款额度个人最高可贷30万

    按照创立企业形式和申报对象的不同,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个人申请和企业申请两类。其中,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创办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为10万元。创办小微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三)贷款期限最长3年贴息方式有变化

    对于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从2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经经办银行认可,贷款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只担保不贴息;对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还款及时、信誉良好的小微企业,可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给予不超过两年的展期担保支持,不予贴息。

    在贷款贴息方面,为规范借款人按时偿还本息的诚信行为,自2017年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方式由过去直接免交改为借款人先付息,财政部门按年度给予贴息。经办银行收到财政贴息资金后,及时拨付给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