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中青在线

  着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述评

  2013年7月11日,河北平山西柏坡——中国共产党“进京赶考”的起点。纪念馆内,有一块记录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作出“六条规定”的展板:“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全会作出六条规定: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

  习近平总书记在这块展板前驻足良久,神情凝重。他说:“当年党中央离开西柏坡时,毛泽东同志说是‘进京赶考’。60多年过去了,我们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富起来了,但我们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严峻复杂,应该说,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越来越顺畅,成效越来越明显,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党风政风为之一振,社风民风为之一新。

  制度建设不开“天窗”不留“死角”

  2016年新年伊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为8700多万党员进一步拧紧了党规党纪的“发条”。

  为政之道,行治修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从严治党、制度治党,是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伟大事业的根本保证。

  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从严管人、管事、管物、管钱的制度不断出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狠刹“舌尖上的腐败”;严禁公款送礼、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用制度抓具体、具体抓,遏制从餐桌、车轮、月饼、贺卡到住房、演出、培训等各方面的腐败,使约束权力冲动的“制度牢笼”越扎越紧、越织越密。

  破立并举,相互促进。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一个五年规划,首次开展党内法规清理,制定出台40多部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实施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颁布,为推动依法依规开展巡视,成为党内监督之利器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管党建设党的有力制度保障。

  一系列反腐倡廉的制度举措前后衔接、上下配套,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的整体谋划、全面布局,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

  “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表明了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坚决态度。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同志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从认真践行八项规定,到全程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到带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用“讲认真”的精神、“有担当”的行动,使真理力量和人格力量高度结合,形成了巨大的“头雁效应”。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除害在于敢断,得众在于下人。”

  ——3年多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9万起,处理14万余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万人,扭转了“法不责众”的心态。

  ——3年多来,立案查处中管干部超过100人,对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打破“刑不上大夫”的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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