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6月2日电(记者曹滢 黄玫 郑磊)记者梳理发现,“粤港澳大湾区”概念的形成是一个逐步过程。
2010年,《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次将建设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列为重点行动计划。
2014年初,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深圳将建“湾区经济”,把粤港澳城市群勾连起的湾区作为一个整体规划。
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指出,充分发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福建平潭等开放合作区作用,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加快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提出,2017年拟启动珠三角湾区等跨省域城市群规划编制。粤港澳大湾区概念正式进入国家层面。
2017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说,要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发展规划,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与功能。
国家发改委《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提出,今年将加快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并于2017年3月20日至4月19日开展规划编制建言献策活动。
2017年4月11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中南海会见林郑月娥。李克强表示,今年中央政府要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将推出内地和香港之间的“债券通”,目的是进一步密切内地与香港的交流合作,继续为香港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