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共同推动国歌立法

中青在线2017-05-10 13:15:05显示图片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润文

    看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初审《国歌法》的消息,张建军很欣慰,他们关于国歌立法的建议被采纳了。

    张建军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去年10月,他和南京大学历史学院院长、南京大屠杀与国际和平研究院院长张生教授起草的《关于为国歌立法的建议》,被送入中南海,很快就有了回音,北京有关部门多次来电就国歌立法的事和他沟通、磋商。

    这个建议的起因是一次展览会。

    2016年9月2日,“伟大的历程——纪念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创作80周年图片巡回展”在南京举行,张建军是承办单位负责人。

    《义勇军进行曲》创作于1935年,田汉作词,聂耳作曲,抗战期间唱响华夏大地,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被确定为国歌。

    田汉基金会理事长——田汉的孙子田钢与多位嘉宾出席展览会,深入介绍了国歌的创作过程、在抗战中发挥的历史作用和广泛影响。

    这次展览中,张建军对国歌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思考。

    在展览会后的座谈会上,大家也对就国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国歌时长是多少?46秒,48秒,还是50秒?该在哪些场合演奏?奏国歌时要不要跟唱?升国旗国歌要奏几遍?

    张建军提出,应向中央建议为国歌立法,规范国歌曲谱和奏唱仪式。

    张建军认为,国歌承载着民族的士气,背负着不可忘记的历史,是弘扬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但在日常生活中,国歌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应该从通过国家法律来规范。

    张建军的这一想法得到了张生教授的支持。依托南京大屠杀史与国际和平研究院,两人开始深入调查研究奏唱国歌存在的问题。他们发现,现实中国歌奏唱比较混乱,没有统一标准,缺乏基本礼仪。

    “仪式不统一,就显得不够严肃。”张建军说,礼仪是表达,是一种秩序,是一种身份认同,爱国需要仪式表达,应该有统一的规范。

    另外,国歌歌词也遭到娱乐化改编、甚至恶搞。国歌被篡改为“炒股歌”、“二奶歌”,还被作为手机铃声和游戏背景音乐。

    国歌版本也不统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出版的国歌曲谱有几十种版本,却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曲谱。版本太多,甚至出现了国歌被外国乐队奏错的尴尬事。

    国歌教育意识薄弱。许多人尤其青少年不仅不能准确唱好国歌,对国歌的历史和内涵也知之甚少。2012年,湖北某大学在一次统考试题中要求写出国歌词曲作者和歌词,完全答对的仅占三分之一。

    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有两个。

    首先是国歌与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地位不对等。

    张生认为:“国旗、国徽和国歌是一样,都是国家的象征,已经被写入宪法,国旗、国徽都已经立了法,有统一规范要求,却没有很具体的奏唱国歌的制度化规定和实施细则,这与国歌的重要地位不相称。”

    其次是没有为国歌专门立法。国歌是国家尊严所系,是民族精神的载体,包含着中华民族拼死决斗、居安思危、实现伟大复兴的美好愿景与蓝图,是13亿中国人民心中的最强音。许多国家已经为自己的国歌立了法,我国没有针对国歌的相关法律条文,没有对国歌的制作与发行、对侮辱或破坏国歌形象等不法行为进行惩处等内容作出规范,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

    张建军在建议中说,尽快制定《国歌法》,在立法的文件中要体现“正规化和法律化”、“仪式化和规范化”、“立法和教育并举”等原则,更好地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和国歌尊严,向国际社会传播标准的国歌,扩大国歌影响,强化中国国家形象识别。

    听到国歌立法的消息时,电话那头的田钢也惊喜不已。“《义勇军进行曲》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反映了我们不受屈辱、奋起抗争、爱好和平的精神。” 田钢说,国歌需要通过立法来统一规范标准化。

    中青在线南京5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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