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宣州区:全面落实乡镇团委书记列席同级党委会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05 12:44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王小川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海涵) “列席这次会议后,我充分了解了党工委抓党建抓发展的思路,也找到了以后开展团建工作的方向。”近日,宣城市宣州区鳌峰街道团委书记唐文静列席了街道党工委会议。她感慨,平时都是通过文件和通知理解会议精神,这次现场聆听会议,了解决策过程,对自己的帮助很大,以后将进一步深入思考、整合资源,为推动相关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贡献力量。

据悉,党章第十章第五十二条规定:“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为扎实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宣州区把“落实乡镇街道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列席同级党组织有关会议规定”作为改革事项,纳入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该区区委副书记俞志刚曾在全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调度会上强调,要加快推进落实改革事项,确保取得实效。团宣州区委于2020年初印发《宣州区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制订细则,持续推进改革。

连日来,团区委依托该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青春学堂,进行改革事项再部署再推进,并开展实地调度督导,截至目前,该区26个乡镇街道均已落实列席制度。

今年1月,该区沈村镇团委书记汪安就作为固定列席人员,参加了镇党委会。他介绍,列席镇党委会后,自己加深了对重要工作决策过程的认识,提高了思想站位,还能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宣州区洪林镇党委书记张玲表示,列席制度是进一步推动“党建带团建”的重要举措,能让团委书记更好地学习和领悟党委决策部署,在开展青年工作时更有底气和动力,让青年干部在更高的平台上发出青年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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