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新发地活动史、隔离期外出工作、私自接诊发热患者……北京警方通报四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7-03 17:43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 刘世昕)今天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40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提到,首都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个别人员无视防疫规定,隐瞒新发地市场活动史、隐瞒密切接触史,违反集中和居家隔离规定,甚至非法行医引发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他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李某星(男,61岁)于6月3日前往新发地市场购物,随后与其妻子仝某(60岁)、女儿李某(34岁)、外孙女白某玉(4岁)密切接触。14日,李某星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流调中,李某星、仝某及李某三人,均未如实提供白某玉曾与确诊人员密切接触情况,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警方已对故意隐瞒密接情况的相关人员立案调查。

案例二:王某银(男,25岁)为新发地市场送货员,于6月13日在暂住地接到核酸检测和居家隔离通知后,未按规定接受检测,并在居家隔离期间外出工作。后该人于6月27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目前,警方已对王某银不按规定接受核酸检测,违反居家隔离规定的情况立案调查。

案例三:谢某明(男,38岁)6月以来,先后3次前往新发地市场购物。6月23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经查,谢某明在流调中故意隐瞒2次新发地市场活动史,虽签署居家隔离承诺书,但仍多次前往公共场所活动。目前,警方已对其隐瞒新发地市场活动史、违反隔离规定情况立案调查。

案例四:何某才(男,51岁)、张某英(女,53岁)系夫妻关系,二人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情况下,5月底以来,在暂住地先后接诊两名咳嗽、发热症状患者,且未向疾控部门报告。其中一名患者在京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另一名患者返回原籍后确诊,并造成多人感染。警方在何某才、张某英暂住地查获大量药品、注射器等医疗用品,现二人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立案调查。

潘绪宏表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配合流调溯源,严格遵守核酸检测、集中和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不仅是个人“小节”,也事关疫情防控大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不遵守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紧急命令,公安机关可作出相应行政处罚,若引发疫情传播或严重危险后果,则要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市民顾大局、讲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携手共渡难关,合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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